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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到官方百科 02:50, 29 October 2020 WeirdMat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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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Title''')本质上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裁定哪位角色拥有某一地区。每个头衔都有等级和唯一的盾徽。某些头衔可以根据持有者的文化而改变名称。所有头衔都可以被其持有者改名。 | '''头衔'''('''Title''')本质上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裁定哪位角色拥有某一地区。每个头衔都有等级和唯一的盾徽。某些头衔可以根据持有者的文化而改变名称。所有头衔都可以被其持有者改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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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授予头衔产生的好感修正持续50年,可以叠加。 | 所有授予头衔产生的好感修正持续50年,可以叠加。 | ||
==主头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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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头衔是角色的最高头衔,决定了领地的颜色和盾徽。如果角色拥有多个同是最高等级的头衔,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主头衔。 | |||
==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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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De Jure'''),即“法律上”,指一个头衔在历史上包含特定的较低等级头衔。公爵头衔、王国头衔和帝国头衔地图模式将显示所有法理头衔。持有头衔的角色可以选择一个夺取法理头衔的[[宣战理由]],只要角色文化拥有合适的[[革新]],革新如下: | |||
*夺取法理伯爵领宣战理由要求部落时期革新'''宣战理由'''。 | |||
*夺取法理公国宣战理由要求中世纪早期革新'''编纂家族编年史'''。 | |||
*夺取法理头衔宣战理由要求中世纪晚期革新'''合法主权'''。 | |||
如果伯爵的领主未持有封臣主头衔所属的公国头衔,或者公爵的领主未持有封臣主头衔所属的王国或帝国头衔,封臣将提供较少的 {{icon|gold}} 税收和 {{icon|Levies}} 征召兵,并且对领主 {{red|-5}} {{icon|Opinion}} 好感。 | |||
如果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公国,并且持有一个不是公国所属法理王国的王国头衔,或者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王国,并且持有一个不是王国所属法理帝国的帝国头衔,那么这个公国或王国将缓慢成为角色主头衔法理的一部分。这个过程可以通过使用[[内阁#内阁任务|内阁任务]]'''整合头衔'''来加快。 | |||
任何公国或王国头衔可以被控制至少51%的法理伯爵领的角色创建,只要他们持有两个较低等级的头衔或者持有一个相同/更高等级的头衔;帝国头衔需要至少控制81%的法理伯爵领。在欧洲地区,AI角色仅会创建王国头衔,需要他们拥有特定的文化。 | |||
公国,王国和帝国地图模式将显示所有法理头衔。 | |||
===篡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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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统治者持有的头衔,若其中超过50%的法理伯爵领在你的领地内,同时该统治者和你信仰相同或者其信仰不被你视为敌对或邪恶,则可以被篡夺。如果持有者的信仰被你视为敌对或邪恶,那么只有当该持有者的领地内不再有任何该头衔的法理伯爵领时,才能进行篡夺。 | |||
如果角色是封臣,他们不能篡夺领主的头衔,也不能篡夺和领主主头衔相同等级或者比其更高等级的头衔。 | |||
===法理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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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转移'''('''De jure drift''')或'''同化'''('''assimilation''')是可以随时间改变[[王国]]和[[帝国]]'''法理'''边界的过程。 | |||
通常情况下,公国将在被王国控制超过100年后同化进这个王国,与之相似王国也会在相同时间同化进帝国。通过内阁任务“整合头衔”可以减少同化所需时间。游戏中每个[[#头衔等级|公国]]都被认为是特定'''法理'''王国的一部分。'''法理'''封臣很少有理由和能力反抗领主和宣布独立。 | |||
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国将开始法理转移至一个王国: | |||
*整个公国(即所有伯爵领头衔;男爵领可以属于领地外)在国王的领地内。 | |||
*国王没有持有公国当前所属的法理王国头衔。 | |||
*公国头衔不存在或者被国王/国王的封臣持有。 | |||
*公国不属于耶路撒冷王国。 | |||
*王国是持有者的[[头衔#主头衔|主头衔]],或者,持有者是皇帝并且法理转移中的公国头衔不存在。 | |||
*公国和已存在的'''法理'''王国接壤。 | |||
到第二年的1月1日,在王国[[键盘快捷键|地图模式]]中法理转移将以虚线条纹显示。将鼠标悬停在公国上将提示到最终同化还需要的年份。 | |||
当同化的条件不被满足时——例如,公国的统治者反抗最高领主,或者公国的省份被其他独立领地占领——同化计时将倒退而不是向前,而且是两倍速。当条件再次满足——例如,公国的叛乱被镇压——同化计时将继续向前。 | |||
王国以几乎相同的方式同化到帝国中:皇帝必须持有或控制'''法理'''王国下的所有伯爵领头衔,并且王国当前所属的'''法理'''帝国头衔不存在或者不被该皇帝持有。 | |||
此外,这个王国必须: | |||
* 和一个已存在的'''法理'''王国接壤 | |||
* 或者和一个已存在的'''法理'''王国在海上接壤,最多相隔两片海域 | |||
同化可以使[[头衔#名誉头衔|名誉]]王国和帝国不再是名誉头衔,反之亦然。如果一个'''法理'''王国成为名誉头衔,它将可以被任何控制其''法理''首都的角色创建。 | |||
==宣称== | ==宣称== | ||
{{SVersion|1.1}} | {{SVersion|1.1}} | ||
'''宣称'''('''claim''')代表了角色获得自己未持有的头衔的合法权利,并且允许创建宣称者[[封臣#派系|派系]]。如果头衔属于封臣,宣称将允许领主剥夺被宣称头衔的同时不导致暴政。此外,宣称提供了通过战争获得被宣称头衔的宣战理由。或者,如果头衔属于领主,而且政体是部落制,宣称者封臣可以使用“[[决议# | '''宣称'''('''claim''')代表了角色获得自己未持有的头衔的合法权利,并且允许创建宣称者[[封臣#派系|派系]]。如果头衔属于封臣,宣称将允许领主剥夺被宣称头衔的同时不导致暴政。此外,宣称提供了通过战争获得被宣称头衔的宣战理由。或者,如果头衔属于领主,而且政体是部落制,宣称者封臣可以使用“[[决议# 挑战[统治者]|挑战统治者]]”决议,通过决斗争取头衔。宣称分为'''强宣称'''和'''弱宣称'''。 | ||
* {{icon|Pressed claim}} 强宣称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成为弱宣称 | * {{icon|Pressed claim}} 强宣称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成为弱宣称 | ||
*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不能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它被用作宣战理由,而战争无条件和平,该宣称将变成强宣称。 | *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不能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它被用作宣战理由,而战争无条件和平,该宣称将变成强宣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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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族族长可以对宗族成员使用“宣称头衔”互动,获得其主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 | * 宗族族长可以对宗族成员使用“宣称头衔”互动,获得其主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 | ||
* 拥有“圣许漏洞”技能的角色可以使用“购买宣称”互动,获得其他角色主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花费如下: | * 拥有“圣许漏洞”技能的角色可以使用“购买宣称”互动,获得其他角色主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花费如下: | ||
(注意:如果你角色的主头衔是王国,你将无法宣称另一个王国等级的头衔) | (注意:如果你角色的主头衔是王 国或帝 国,你将无法宣称另一个王 国/帝 国等级的头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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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衔等级 | ! 头衔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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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尼亚亲王国 | |亚美尼亚亲王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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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尼 | |阿尼 | ||
|[[File:Icon group of characters.png|24px]] 无,在867年被阿绍特 [[File:Icon group of characters.png|24px]] 亲王持有 | |[[File:Icon group of characters.png|24px]] 无,在867年被阿绍特 [[File:Icon group of characters.png|24px]] 亲王持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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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国 | |教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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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 | |罗马 | ||
|[[File:Religion catholicism.png|24px]] 天主教宗教领袖 | |[[File:Religion catholicism.png|24px]] 天主教宗教领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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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牧首属邦 | |普世牧首属邦 | ||
|{{iconify|Kingdom}} | |{{iconify|Kingdom|王国}} | ||
|君士坦丁堡 | |君士坦丁堡 | ||
|[[File:Religion orthodox.png|24px]] 东正教宗教领袖 | |[[File:Religion orthodox.png|24px]] 东正教宗教领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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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大公国 | |奥地利大公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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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 | |维也纳 | ||
|{{icon|decision}} 成立奥地利大公国决议 | |{{icon|decision}} 成立奥地利大公国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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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 | |瑞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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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尔尼 | |伯尔尼 | ||
|{{icon|decision}} 建立瑞士邦联决议 | |{{icon|decision}} 建立瑞士邦联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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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法区 | |丹麦法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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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奥福维克 | |埃奥福维克 | ||
|{{icon|decision}} 重建丹麦法区决议 | |{{icon|decision}} 重建丹麦法区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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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特里亚 | |巴克特里亚 | ||
|{{iconify|Empire}} | |{{iconify|Empire|帝国}} | ||
|缚喝 | |缚喝 | ||
|{{icon|decision}} 建立巴克特里亚霸权决议 | |{{icon|decision}} 建立巴克特里亚霸权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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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美尼亚 | |大亚美尼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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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尼 | |阿尼 | ||
|{{icon|decision}} 复兴大亚美尼亚决议 | |{{icon|decision}} 复兴大亚美尼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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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 | |海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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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 | |耶路撒冷 | ||
|{{icon|decision}} 建立海外帝国决议 | |{{icon|decision}} 建立海外帝国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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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拉维亚 | |斯拉维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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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辅 | |基辅 | ||
|{{icon|decision}} 统一斯拉夫人决议 | |{{icon|decision}} 统一斯拉夫人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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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 | |罗马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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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 | |罗马 | ||
|{{icon|decision}} 重建罗马帝国决议 | |{{icon|decision}} 重建罗马帝国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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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国 | |蒙古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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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剌和林 | |哈剌和林 | ||
|{{icon|decision}} 成为最伟大的汗决议 | |{{icon|decision}} 成为最伟大的汗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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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合台 | |察合台 | ||
|{{iconify|Empire}} | |{{iconify|Empire|帝国}} | ||
|撒马尔罕 | |撒马尔罕 |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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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儿汗国 | |伊儿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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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里士 | |大不里士 |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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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帐汗国 | |黑帐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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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 | |德里 |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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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帐汗国 | |金帐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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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剌和林 | |哈剌和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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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帐汗国 | |白帐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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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格 | |布拉格 |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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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卢德汗国 | |阿尔卢德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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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基勒 | |罗斯基勒 |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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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伦汗国 | |巴伦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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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 | |亚历山大 |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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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格斯克尔汗国 | |特格斯克尔汗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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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 | |罗马 |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icon|domain}} 蒙古帝国拥有至少50领地规模,大汗的第一继承人已离世 |
2020年11月8日 (日) 16:43的版本
头衔(Title)本质上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裁定哪位角色拥有某一地区。每个头衔都有等级和唯一的盾徽。某些头衔可以根据持有者的文化而改变名称。所有头衔都可以被其持有者改名。
头衔等级
每个头衔都有一个等级,这决定了头衔给予什么增益。男爵不能独立,也不可玩。
等级 | 每个头衔的 每月威望 | 直辖上限 | 骑士 | 军团 | 封臣上限 | 计谋阻力 | 授予增加的 好感 | 创建/篡夺花费 | 摧毁花费 | 创建奖励 | 移除头衔继承法的花费 |
---|---|---|---|---|---|---|---|---|---|---|---|
|
0 | +1 | 0 | 0 | 0 | +2 | 0 | 总是存在 | 不能被摧毁 | 总是存在 | 不能拥有头衔继承法 |
|
+0.1 | +2 | +5 | +2 | 0 | +4 | +40 | 总是存在 | 不能被摧毁 | 总是存在 | 不能拥有头衔继承法 |
|
+0.2 | +2 | +6 | +3 | +20 | +8 | +60 | 250 | 400 | 300 | 375 |
|
+0.8 | +3 | +7 | +4 | +40 | +16 | +80 | 500 | 800 | 400 | 1000 |
|
+1.6 | +4 | +8 | +5 | +60 | +32 | +100 | 1000 | 1200 | 500 | 1500 |
所有授予头衔产生的好感修正持续50年,可以叠加。
主头衔
主头衔是角色的最高头衔,决定了领地的颜色和盾徽。如果角色拥有多个同是最高等级的头衔,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主头衔。
法理
法理(De Jure),即“法律上”,指一个头衔在历史上包含特定的较低等级头衔。公爵头衔、王国头衔和帝国头衔地图模式将显示所有法理头衔。持有头衔的角色可以选择一个夺取法理头衔的宣战理由,只要角色文化拥有合适的革新,革新如下:
- 夺取法理伯爵领宣战理由要求部落时期革新宣战理由。
- 夺取法理公国宣战理由要求中世纪早期革新编纂家族编年史。
- 夺取法理头衔宣战理由要求中世纪晚期革新合法主权。
如果伯爵的领主未持有封臣主头衔所属的公国头衔,或者公爵的领主未持有封臣主头衔所属的王国或帝国头衔,封臣将提供较少的 税收和 征召兵,并且对领主 -5 好感。
如果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公国,并且持有一个不是公国所属法理王国的王国头衔,或者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王国,并且持有一个不是王国所属法理帝国的帝国头衔,那么这个公国或王国将缓慢成为角色主头衔法理的一部分。这个过程可以通过使用内阁任务整合头衔来加快。
任何公国或王国头衔可以被控制至少51%的法理伯爵领的角色创建,只要他们持有两个较低等级的头衔或者持有一个相同/更高等级的头衔;帝国头衔需要至少控制81%的法理伯爵领。在欧洲地区,AI角色仅会创建王国头衔,需要他们拥有特定的文化。
公国,王国和帝国地图模式将显示所有法理头衔。
篡夺
境外统治者持有的头衔,若其中超过50%的法理伯爵领在你的领地内,同时该统治者和你信仰相同或者其信仰不被你视为敌对或邪恶,则可以被篡夺。如果持有者的信仰被你视为敌对或邪恶,那么只有当该持有者的领地内不再有任何该头衔的法理伯爵领时,才能进行篡夺。
如果角色是封臣,他们不能篡夺领主的头衔,也不能篡夺和领主主头衔相同等级或者比其更高等级的头衔。
法理转移
法理转移(De jure drift)或同化(assimilation)是可以随时间改变王国和帝国法理边界的过程。
通常情况下,公国将在被王国控制超过100年后同化进这个王国,与之相似王国也会在相同时间同化进帝国。通过内阁任务“整合头衔”可以减少同化所需时间。游戏中每个公国都被认为是特定法理王国的一部分。法理封臣很少有理由和能力反抗领主和宣布独立。
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国将开始法理转移至一个王国:
- 整个公国(即所有伯爵领头衔;男爵领可以属于领地外)在国王的领地内。
- 国王没有持有公国当前所属的法理王国头衔。
- 公国头衔不存在或者被国王/国王的封臣持有。
- 公国不属于耶路撒冷王国。
- 王国是持有者的主头衔,或者,持有者是皇帝并且法理转移中的公国头衔不存在。
- 公国和已存在的法理王国接壤。
到第二年的1月1日,在王国地图模式中法理转移将以虚线条纹显示。将鼠标悬停在公国上将提示到最终同化还需要的年份。
当同化的条件不被满足时——例如,公国的统治者反抗最高领主,或者公国的省份被其他独立领地占领——同化计时将倒退而不是向前,而且是两倍速。当条件再次满足——例如,公国的叛乱被镇压——同化计时将继续向前。
王国以几乎相同的方式同化到帝国中:皇帝必须持有或控制法理王国下的所有伯爵领头衔,并且王国当前所属的法理帝国头衔不存在或者不被该皇帝持有。 此外,这个王国必须:
- 和一个已存在的法理王国接壤
- 或者和一个已存在的法理王国在海上接壤,最多相隔两片海域
同化可以使名誉王国和帝国不再是名誉头衔,反之亦然。如果一个法理王国成为名誉头衔,它将可以被任何控制其法理首都的角色创建。
宣称
宣称(claim)代表了角色获得自己未持有的头衔的合法权利,并且允许创建宣称者派系。如果头衔属于封臣,宣称将允许领主剥夺被宣称头衔的同时不导致暴政。此外,宣称提供了通过战争获得被宣称头衔的宣战理由。或者,如果头衔属于领主,而且政体是部落制,宣称者封臣可以使用“[[决议#挑战[统治者]|挑战统治者]]”决议,通过决斗争取头衔。宣称分为强宣称和弱宣称。
- 强宣称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成为弱宣称
- 弱宣称不能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它被用作宣战理由,而战争无条件和平,该宣称将变成强宣称。
- 合法子女获得对其父母所有头衔的潜在宣称,如果父母去世但子女未获得该头衔,对应的潜在宣称将变为强宣称。实地头衔
通过以下方式可以获实地头衔的宣称:
- 使用伪造伯爵领宣称内阁任务将获得目标伯爵领的 弱宣称;如果宫廷司祭有高 学识,将有20%概率获得伯爵领所属法理公国的宣称。
- 宗族族长可以对宗族成员使用“宣称头衔”互动,获得其主头衔的 弱宣称。
- 拥有“圣许漏洞”技能的角色可以使用“购买宣称”互动,获得其他角色主头衔的 弱宣称,花费如下:
(注意:如果你角色的主头衔是王国或帝国,你将无法宣称另一个王国/帝国等级的头衔)
头衔等级 | 虔诚花费 |
---|---|
伯爵领 | 250 |
公国 | 500 |
王国 | 1000 |
帝国 | 2000 |
剥夺
剥夺封臣头衔是领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允许权力的再分配。
为了剥夺头衔:
- 封建制或氏族制统治者需要2级君权(所以需要部落时期革新全体大会)。
- 部落制统治者需要3级部落权威。这意味着部落统治者在游戏开始至少10年后才能剥夺头衔,而且前提是他们有足够的威望在第一天就采用2级部落权威。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剥夺头衔将导致暴政;剥夺头衔的正当理由包括:
- 对将要剥夺的头衔有宣称;
- 封臣犯下某种严重的罪行
如果封臣不接受剥夺,他们将和其他不满的封臣一起叛乱;被囚禁的封臣不能拒绝剥夺头衔。
持有过多头衔
过度扩张:如果角色是 伯爵或 公爵,他们的领地最多可以无惩罚地包含30个伯爵领头衔;对于公爵,其伯爵封臣控制的伯爵领也被算入其中。每超出上限一个伯爵领,角色的 金钱收入将 -10%。伯爵等级的角色不太可能遇到此情况,因为他们进一步被更低的 直辖上限限制。
持有过多公国:如果角色是 国王或 皇帝,他们最多能无惩罚地持有2个公爵头衔。任一超过此上限的公国将使得所有封臣 -15 好感。
名誉头衔
名誉头衔只在特殊情况下能获得,不属于法理等级。
其他宗教领袖也有自己的名誉头衔,属于公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