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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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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1. | {{Version|1.15}} | ||
'''法律'''('''Laws''') 决定了领地的体系,对领地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 '''法律'''('''Laws''') 决定了领地的体系,对领地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 ||
==权威== | == 权威 == | ||
提高权 威的 {{icon|prestige}} 威望花费主要与统治者领地规模大小成正比 , 其次受统治者的 {{icon|learning}} 学识能力的影响 。 | |||
=== 君权 === | |||
{| class="mildtable plainlist" | {{icon|feudal}} 封建制和 {{icon|clan}} 氏族 制政体拥有''' 君 权'''法,需要 相应 {{icon|innovation}} [[ 革新]] 提高 君 权。 提高君 权 冷却时间为20年,初始 花费{{red|100}} {{icon|prestige}} 威望 。 | ||
! | |||
!1 | {{icon|all-things}} [[革新#全民庭会|全民庭会]]革新通过花费巨额威望在冷却时间结束前提升君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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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效果 | ||
! {{icon|level 1 crown authority}} 封臣自治 | |||
! {{icon|level 2 crown authority}} 有限君权 | |||
! {{icon|level 3 crown authority}} 高君权 | |||
! {{icon|level 4 crown authority}} 绝对君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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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revoke title}} 解锁剥夺头衔互动 | |||
* {{icon|liege}} 解锁收回封臣互动 | |||
* {{icon|make tributary}} 解锁[[宣战理由#强迫朝贡|强迫朝贡]]宣战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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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 * {{icon|no}} 封臣头衔可被领地外角色继承 | ||
* {{icon|heir}} 可改变[[#性别法|性别法]] | |||
* {{icon|crime}} 拒绝收回 封臣 互动为罪行 | |||
* {{icon|crime}} 拒绝剥夺头衔互动为罪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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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heir}} 解锁 继承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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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icon|innovation}} 所需革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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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部落权威 === | ||
{{ | {{icon|tribal}} 部落制政体拥 有'''部落权威''' 法, 不需要革新便可以提高部落权威 。 提高部落权威冷却时间为10年,初始 花费{{red|200}} {{icon|prestige}} 威望 。 | ||
===性别法=== | {| class="mildtable plainlist" width="100%" | ||
{{ | ! 效果 | ||
性别法决定可以继承头衔和宣称的性别,以及谁可以拥有多个配偶( | ! {{icon|level 1 tribal authority}} 松散部落 | ||
{| class="mildtable" | ! {{icon|level 2 tribal authority}} 有限部落权威 | ||
! {{icon|level 3 tribal authority}} 高部落权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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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icon|liege}} 领主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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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prison}} 解锁囚禁互动 | |||
* {{icon|decision}} 解锁[[决议#效仿领主采用封建制|效仿领主采用<封建制/氏族制>]]决议 | |||
* {{icon|make tributary}} 解锁[[宣战理由#强迫朝贡|强迫朝贡]]宣战理由 | |||
| | |||
* {{icon|heir}} 可改变[[#性别法| 性别法]] | |||
* {{icon|revoke title}} 解锁剥夺头衔互动 | |||
* {{icon|liege}} 解锁收回封臣互动 | |||
| | |||
* {{icon|decision}} 解锁[[决议#采用封建制|采用<封建制/氏族制>]]决议 | |||
* {{icon|decision}} 解锁[[决议#采用封建制(西非原始宗教)|采用<封建制/氏族制>''(西非原始宗教)'']]决议 | |||
|- | |||
! {{icon|heir}} 解锁继承法 | |||
| {{icon|tribal}} [[#联盟分割继承制|联盟分割继承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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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icon|opinion}} 封臣好感 | |||
| | |||
* {{icon|courtly stance}} {{green|+5}} 宫廷礼制封臣好感 | |||
* {{icon|glory hound stance}} {{green|+10}} 追名逐利封臣好感 | |||
* {{icon|parochial stance}} {{green|+10}} 本乡本土封臣好感 | |||
| | |||
* {{icon|glory hound stance}} {{red|-5}} 追名逐利封臣好感 | |||
* {{icon|parochial stance}} {{red|-5}} 本乡本土封臣好感 | |||
* {{icon|minority stance}} {{red|-10}} 少数族群封臣好感 | |||
| | |||
* {{icon|courtly stance}} {{red|-5}} 宫廷礼制封臣好感 | |||
* {{icon|zealot stance}} {{red|-10}} 宗教狂热封臣好感 | |||
* {{icon|glory hound stance}} {{red|-15}} 追名逐利封臣好感 | |||
* {{icon|parochial stance}} {{red|-15}} 本乡本土封臣好感 | |||
* {{icon|minority stance}} {{red|-20}} 少数族群封臣好感 | |||
| | |||
* {{icon|courtly stance}} {{red|-15}} 宫廷礼制封臣好感 | |||
* {{icon|zealot stance}} {{red|-30}} 宗教狂热封臣好感 | |||
* {{icon|glory hound stance}} {{red|-40}} 追名逐利封臣好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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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minority stance}} {{red|-50}} 少数族群封臣好感 | |||
|} | |||
=== 帝国官僚体制 === | |||
{{expansion|rtp}} | |||
{{icon|administrative}} 行政制政体拥有'''帝国官僚体制'''法,需要相应 {{icon|innovation}} [[革新]]提高帝国官僚体制。提高帝国官僚体制冷却时间不定,初始花费{{red|100}} {{icon|prestige}} 威望。 | |||
{| class="mildtable plainlist" width="100%" | |||
! 效果 | |||
! {{icon|level 1 imperial bureaucracy}} 松散领地 | |||
! {{icon|level 2 imperial bureaucracy}} 有限管治 | |||
! {{icon|level 3 imperial bureaucracy}} 集权官僚 | |||
! {{icon|level 4 imperial bureaucracy}} 绝对独裁 | |||
|- | |||
! {{icon|liege}} 领主权力 | |||
| {{icon|no}} 封臣头衔可被领地外角色继承 | |||
| | |||
* {{icon|vassal}} {{green|+100}} 封臣上限 | |||
* {{icon|revoke title}} 解锁剥夺头衔互动 | |||
* {{icon|liege}} 解锁收回封臣互动 | |||
* {{icon|make tributary}} 解锁[[宣战理由#强迫朝贡|强迫朝贡]]宣战理由 | |||
| | |||
* {{icon|vassal}} {{green|+200}} 封臣上限 | |||
* {{icon|heir}} 可改变[[#性别法|性别法]] | |||
* {{icon|crime}} 拒绝收回封臣互动为罪行 | |||
* {{icon|crime}} 拒绝剥夺头衔互动为罪行 | |||
* {{icon|gold}} {{green|-50%}} 要求行政政体互动金钱花费 | |||
* {{icon|influence}} {{green|-25%}} 请求军队互动花费 | |||
| | |||
* {{icon|vassal}} {{green|+400}} 封臣上限 | |||
* {{icon|influence}} {{green|-50%}} 请求军队互动花费 | |||
|- | |||
! {{icon|heir}} 解锁继承法 | |||
| | |||
* {{icon|administrative}} [[#欢呼继承制|欢呼继承制]]({{icon|independence}} 独立) | |||
* {{icon|administrative}} [[#任命继承制|任命继承制]]({{icon|vassal}} 封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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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icon|administrative}} [[#长嗣继承制|长嗣继承制]] | |||
* {{icon|administrative}} [[#幼子继承制|幼子继承制]] | |||
| align="center" | {{em dash}} | |||
|- | |||
! {{icon|vassal}} 封臣贡赋增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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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administrative}} {{icon|gold}} {{green|+5%}} 行政制封臣赋税贡赋 | |||
| | |||
* {{icon|administrative}} {{icon|gold}} {{green|+10%}} 行政制封臣赋税贡赋 | |||
* {{icon|republic}} {{icon|gold}} {{green|+5%}} 共和制封臣赋税贡赋 | |||
| | |||
* {{icon|administrative}} {{icon|gold}} {{green|+20%}} 行政制封臣赋税贡赋 | |||
* {{icon|republic}} {{icon|gold}} {{green|+10%}} 共和制封臣赋税贡赋 | |||
|- | |||
! {{icon|war}} 非行政制封臣战争 | |||
| align="center" | {{icon|yes}} | |||
| align="center" | {{icon|hook}} '''内战'''需要领主牵制 | |||
| align="center" | {{icon|hook}} 需要领主牵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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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icon|opinion}} 封臣好感 | |||
| | |||
* {{icon|courtly stance}} {{green|+5}} 宫廷礼制封臣好感 | |||
* {{icon|glory hound stance}} {{green|+10}} 追名逐利封臣好感 | |||
* {{icon|parochial stance}} {{green|+10}} 本乡本土封臣好感 | |||
* {{icon|minor landholders stance}} {{green|+20}} 小土地主封臣好感 | |||
| | |||
* {{icon|glory hound stance}} {{red|-5}} 追名逐利封臣好感 | |||
* {{icon|parochial stance}} {{red|-5}} 本乡本土封臣好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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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minority stance}} {{red|-10}} 少数族群封臣好感 | |||
| | |||
* {{icon|courtly stance}} {{red|-5}} 宫廷礼制封臣好感 | |||
* {{icon|zealot stance}} {{red|-10}} 宗教狂热封臣好感 | |||
* {{icon|glory hound stance}} {{red|-15}} 追名逐利封臣好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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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minor landholders stance}} {{red|-20}} 小土地主封臣好感 | |||
* {{icon|minority stance}} {{red|-20}} 少数族群封臣好感 | |||
| | |||
* {{icon|courtly stance}} {{red|-15}} 宫廷礼制封臣好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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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glory hound stance}} {{red|-40}} 追名逐利封臣好感 | |||
* {{icon|parochial stance}} {{red|-40}} 本乡本土封臣好感 | |||
* {{icon|minor landholders stance}} {{red|-40}} 小土地主封臣好感 | |||
* {{icon|minority stance}} {{red|-50}} 少数族群封臣好感 | |||
|- | |||
! {{icon|time}} 提升冷却 | |||
| align="center" | {{icon|no}} | |||
| align="center" | 10年 | |||
| align="center" | 20年 | |||
| align="center" | 30年 | |||
|- | |||
! {{icon|innovation}} 所需革新 | |||
| align="center" | {{icon|no}} | |||
| align="center" | {{icon|plenary assemblies}} [[革新#全民庭会|全民庭会]]革新 | |||
| align="center" colspan="2" |{{icon|royal prerogative}} [[革新#宗室特权|宗室特权]]革新 | |||
|} | |||
== 继承法 == | |||
共有三类法律影响头衔的[[继承]]:性别,领地和头衔。更改性别法或领地继承法需花费{{red|500}} {{icon|prestige}} 威望({{icon|feudal}} 封建制与 {{icon|administrative}} 行政制)或{{red|2000}} {{icon|prestige}} 威望({{icon|clan}} 氏族制),且还要求所有 {{icon|powerful vassal}} 强力封臣对领主有正面 {{icon|opinion}} 好感、被 {{icon|prison}} [[宫廷#囚犯|囚禁]]或者感到[[属性#恐怖值|畏惧]]。头衔继承法需要1500 {{icon|prestige}} 威望,且不需要强力封臣通过。 | |||
=== 性别法 === | |||
'''性别法''' 决定[[继承#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可以继承头衔和宣称的性别]] ,以及谁可以拥有多个配偶( 若 信仰 教义 允许) 。若文化已解锁 {{icon|visigothic codes|}} 西哥特法典革新则可无视信仰实行男女平等法律。改变性别法需权威至少为 {{icon|high crown authority}} 高君权、{{icon|limited tribal authority}} 有限部落权威、{{icon|centralized bureaucracy}} 集权官僚或 {{icon|limited dominance}} 有限权威 。 | |||
{| class="mildtable" width="100%" | |||
!法律 | !法律 | ||
!继承 | !继承 | ||
!侧室 | !侧室/ 多配偶 | ||
!要求 | !要求性别观点教义 | ||
|- | |- | ||
|'''仅男性''' | |'''仅男性''' | ||
|仅男性 | |仅男性 | ||
|仅男性 | |仅男性 | ||
| | |{{icon|male dominated}} 男性主导 | ||
|- | |- | ||
|'''男性优先''' | |'''男性优先''' | ||
|男性优先 | |男性优先 | ||
|仅男性 | |仅男性 | ||
| | |{{icon|male dominated}} 男性主导<br>{{icon|equal}} 男女平等 | ||
|- | |- | ||
|'''男女平等''' | |'''男女平等''' | ||
| | | 无论 性别 | ||
| | | 无论 性别 | ||
| | |{{icon|equal}} 男女平等 | ||
|- | |- | ||
|'''女性优先''' | |'''女性优先''' | ||
|女性优先 | |女性优先 | ||
|仅女性 | |仅女性 | ||
| | |{{icon|female dominated}} 女 性主导<br>{{icon|equal}} 男 女 平等 | ||
|- | |- | ||
|'''仅女性''' | |'''仅女性''' | ||
|仅女性 | |仅女性 | ||
|仅女性 | |仅女性 | ||
| | |{{icon|female dominated}} 女性主导 | ||
|} | |} | ||
===领地继承法=== | === 领地继承法 === | ||
[[继承#领地继承法|领地继承法]] 决定多少以及哪些继承人会在角色去世后继承其头衔 ,且需其政体对应权威达到相应等级才能解锁 。无论什么领地继承法,所有孩子将对他们未获得的头衔拥有[[继承#宣称继承| 宣称]]。 | |||
{| class="mildtable" | ==== [[继承#多继承人|多继承人]] ==== | ||
! | 下列多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icon|feudal}} 封建制政体。{{icon|tribal}} 部落制政体仅能采用其中的联盟分割继承制继承法。 | ||
{| class="mildtable" width="100%" | |||
!法律 | |||
!要求革新 | |||
!好感 | |||
! width="65%" |效果 | |||
|- id="联盟分割继承制" | |||
|[[继承#联盟分割继承制|联盟分割继承制]] | |||
|{{icon|gavelkind}} [[革新#均分继承|均分继承]] | |||
|{{green|+10}}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br>{{green|+5}} 家族成员<br>{{green|+10}} 追名逐利封臣<br>{{green|+5}} 本乡本土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br><br>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br><br>若持有足够的土地,会为较年幼的孩子创建新的头衔。 | |||
|- id="分割继承制" | |||
|[[继承#(常规)分割继承制|分割继承制]] | |||
|{{icon|hereditary rule}} [[革新#世袭统治|世袭统治]] | |||
|{{green|+10}} 玩家继承人<br>{{green|+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br>{{green|+10}} 追名逐利封臣<br>{{green|+5}} 本乡本土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br><br>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 |||
|- id="高等分割继承制" | |||
|[[继承#高等分割继承制|高等分割继承制]] | |||
|{{icon|heraldry}} [[革新#纹章学|纹章学]]'''或'''<br>{{icon|visigothic Codes}} [[革新#西哥特法典|西哥特法典]] | |||
|{{green|+15}} 玩家继承人<br>{{green|+5}} 追名逐利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br><br>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br><br>玩家扮演继承人总是会继承上任统治者至少50%的头衔。 | |||
|} | |||
{{anchor|家族继承法}} | |||
下列多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icon|clan}} 氏族制政体。下列为,即由 {{icon|house unity}} 家族团结度等级决定的'''家族继承法'''系列 。 | |||
{| class="mildtable" width="100%" | |||
! 法律 | |||
!家族团结度 | |||
!好感 | |||
! width="65%" |效果 | |||
|- id="对抗继承制" | |||
|对抗继承制 | |||
|{{icon|antagonistic}} 对抗 | |||
|{{green|+10}} 玩家继承人<br>{{green|+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br>{{red|-5}} 家族成员<br>{{green|+15}} 追名逐利封臣<br>{{green|+10}} 宗教狂热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br><br>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br><br>来自你家族的封臣获得对你主头衔的宣称。 | |||
|- id="竞争继承制" | |||
|竞争继承制 | |||
|{{icon|competitive}} 竞争 | |||
|{{green|+10}} 玩家继承人<br>{{green|+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br>{{green|+10}} 追名逐利封臣<br>{{green|+5}} 宗教狂热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br><br>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br><br>来自你家族的封臣获得对你主头衔的宣称。 | |||
|- id="冷漠继承制" | |||
|冷漠继承制 | |||
|{{icon|impassive}} 冷漠 | |||
|{{green|+15}} 玩家继承人<br>{{green|+5}} 追名逐利封臣<br>{{green|+5}} 本乡本土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br><br>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br><br>玩家扮演继承人总是会继承上任统治者至少25%的头衔。 | |||
|- id="友善继承制" | |||
|友善继承制 | |||
|{{icon|friendly}} 友善 | |||
|{{green|+25}} 玩家继承人<br>{{green|+10}} 本乡本土封臣<br>{{green|+5}} 宫廷礼制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br><br>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br><br>玩家扮演继承人总是会继承上任统治者至少50%的头衔。 | |||
|- id="和谐继承制" | |||
|和谐继承制 | |||
|{{icon|harmonious}} 和谐 | |||
|{{green|+40}} 玩家继承人<br>{{green|+15}} 本乡本土封臣<br>{{green|+10}} 宫廷礼制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br><br>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br><br>玩家扮演继承人总是会继承上任统治者至少75%的头衔。 | |||
|} | |||
==== [[继承#单继承人|单继承人]] ==== | |||
下列单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icon|feudal}} 封建制、{{icon|clan}} 氏族制与 {{icon|administrative}} 独立行政制(除家族年长者继承制外)政体。{{icon|clan}} 氏族制政体采用此类继承法需要虔诚等级至少为 {{icon|devoted servant islam}} 忠实仆人且要花费{{red|1500}} {{icon|piety islam}} 额外虔诚,而 {{icon|administrative}} 行政制政体则需要影响力等级至少为 {{icon|authoritative}} 颇具权威并持有主头衔至少10年且未在 {{icon|diarch}} [[权力分享|分享权力]]。 | |||
{| class="mildtable" width="100%" | |||
!法律 | !法律 | ||
!要求革新 | !要求革新 | ||
!好感 | !好感 | ||
! width="65%" |效果 | ! width="65%" |效果 | ||
|- | |- id=" 长嗣 继承制" | ||
|[[ 继承# 长嗣 继承 制| 长嗣 继承 制]] | |||
|{{icon|primogeniture}} [[革新#长嗣 继承 制| 长嗣 继承制]] | |||
|{{green|+20}} 玩家继承人<br>{{red|-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br>{{red|-10}} 追名逐利封臣<br>{{red|-5}} 本乡本土封臣 | |||
|{{ | |||
| | |||
|{{green|+ |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其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其他更年幼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其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其他更年幼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 ||
|- | |- id="幼子继承制" | ||
|幼子继承制 | |[[继承# 幼子继承制|幼子继承制]] | ||
|{{ | |{{icon|primogeniture}} [[革新#长 嗣 继承 制|长 嗣 继承 制]] | ||
|{{green|+20}} 玩家继承人<br>{{red|-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 |{{green|+20}} 玩家继承人<br>{{red|-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br>{{red|-10}} 追名逐利封臣<br>{{red|-5}} 本乡本土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其最年幼的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其他更年长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其最年幼的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其他更年长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 ||
|- | |- id="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继承#家族年长者继承制|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
|{{ | |{{icon|heraldry}} [[革新#纹章学|纹章学]]'''或'''<br>{{icon|table of princes}} [[革新#诸侯之桌|诸侯之桌]] | ||
|{{green|+5}} 家族 | |{{green|+5}} 家族 成员<br>{{red|-1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br>{{red|-5}} 追名逐利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家族最年长的合法成员。你的子女什么也得不到,除非他们中的某位恰好是最年长的家族成员。。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家族最年长的合法成员。你的子女什么也得不到,除非他们中的某位恰好是最年长的家族成员。 | ||
|} | |||
下列单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icon|administrative}} 行政制政体,其继承逻辑为基于候选人分数的[[继承#任命继承制|任命继承]]。 | |||
{| class="mildtable" width="100%" | |||
!法律 | |||
!独立 | |||
!好感 | |||
! width="65%" |效果 | |||
!可更改 | |||
|- id="欢呼继承制" | |||
|[[继承#欢呼继承制|欢呼继承制]] | |||
|{{icon|yes}} | |||
| align="center" | {{em dash}} |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候选人分数最高者。最高领地中所有成年世族成员与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家族成员都有继承资格。 | |||
|{{icon|yes}} | |||
|- id="任命继承制" | |||
|[[继承#任命继承制|任命继承制]] | |||
|{{icon|no}} | |||
|{{green|+20}} 玩家继承人<br>{{red|-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br>{{red|-10}} 追名逐利封臣<br>{{red|-5}} 本乡本土封臣 |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候选人分数最高者。最高领地中所有成年世族成员都有继承资格。实地行政制统治者候选人分数会大幅降低。 | |||
|{{icon|no}} | |||
|} | |||
下列单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icon|landless}} 冒险者政体。 | |||
{| class="mildtable" width="100%" | |||
!法律 | |||
!效果 | |||
|- id="营地继承制" | |||
|营地继承制 |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你未持有任何头衔,同时是你的廷臣的最年长的孩子(或者最亲近的亲属)。<br><br>若无可用角色,则勇武最高的追随者会继承 。 | |||
|} | |} | ||
=== 头衔继承法 === | |||
封建制统治者可以采用[[继承#头衔特定继承|'''头衔继承法''']],用于公国、王国或帝国头衔,花费1500 {{icon|prestige}} 威望。注意,这仅影响目标头衔的继承,角色持有的其他头衔将正常分配;这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结果。此外,给某一头衔添加头衔继承法将导致'''头衔效忠''',封臣会对一个具体头衔效忠,而非其领主个人,继承时,这样的封臣将变为新头衔持有者的封臣。 | |||
==== 选举继承制 ==== | |||
选举继承制下所有符合候选人要求的角色将被提名,而符合选举人要求的角色将作为选举人获得自己的表决权重并通过选举产生该头衔继承人。 | |||
除邦联选举制外,其他选举继承制都可被自主添加到头衔上。 | |||
{| class="mildtable" width="100%" | |||
! 法律 | |||
! 头衔效忠者 好感 | |||
{| class="mildtable" | ! width=20% | 候选人要求 | ||
!法律 | ! width=20% | 选举人要求 | ||
! | ! width=30% | 备注 | ||
! width= | ! width=15% | 要求 | ||
!要求 | |||
|- | |- | ||
|封建选举制 | |封建选举制 | ||
| align="center" |{{green|+10}} | | align="center" |{{green|+10}} | ||
| | | | ||
| | * {{icon|no}} 在神权制或共和制 头衔 继承序列内 | ||
* {{icon|dynasty}} 现任 统治者 的合法至亲 | |||
** {{icon|warning}} 候选人子嗣不能被提名 | |||
* {{icon|claim}} 该头衔宣称者 | |||
* {{icon|vassal}} 该头衔封建制选举人 | |||
| | |||
* {{icon|title}} 该头衔持 有 者 | |||
* {{icon|de jure}} 比该头衔低1~2级的该头衔法理封臣 | |||
* {{icon|vassal}} 效忠该头衔的比该头衔低1~2级 直属封臣 | |||
| | |||
| {{icon|feudal}} 封建制政体<br>{{icon|no}} [[传统#贤人会议|贤人会议]]传统<br>{{icon|no}} [[传统#庭会议|庭会议]]传统<br>{{icon|no}} [[传统#支尔格大会|支尔格大会]]传统 | |||
|- | |||
|邦联选举制 | |||
| align="center" |{{green|+10}} | |||
| | |||
* {{icon|no}} 在神权制或共 和 制头衔继承序列内 | |||
* {{icon|dynasty}} 现任 统治者的 合法 至亲 | |||
* {{icon|vassal}} 该头衔封建制选举人 | |||
| | |||
* {{icon|title}} 该头衔持有者 | |||
* {{icon|de jure}} 比该头衔低1~2级的该头衔法理封臣 | |||
* {{icon|vassal}} 效忠该头衔的比该头衔低1~2级直属封臣 | |||
|该 继承 法中选举人表决权重受选举 人 的威望等级、奉献等级和伯爵级封臣数量影响 。 | |||
| {{icon|kingdom}} 至低为国王 | |||
|- | |- | ||
|撒克逊选举制 | |撒克逊选举制 | ||
| align="center" |{{green|+5}} | | align="center" |{{green|+5}} | ||
|统治者 | | | ||
| | * {{icon|no}} 在神权制或共和制头衔继承序列内 | ||
* {{icon|dynasty}} 现任 统治者 的合法至亲 | |||
** {{icon|warning}} 候选人子嗣不能被提名 | |||
* {{icon|claim}} 该头衔宣称者 | |||
* {{icon|powerful vassal}} 效忠该头衔的强力封臣 | |||
| | |||
* {{icon|title}} 该头衔成年持有者 | |||
* {{icon|de jure}} 不拥 有 无能特质且效忠 该头衔的成年法理封臣 | |||
| | |||
| [[File:Tradition council.png|28px]] [[传 统#贤 人 会议| 贤人会议]]传统<br>{{icon|kingdom}} 至低 为 国 王 | |||
|- | |- | ||
|斯堪的纳维亚选举制 | |斯堪的纳维亚选举制 | ||
| align="center" |{{green|+5}} | | align="center" |{{green|+5}} | ||
| | | | ||
| | * {{icon|no}} 在 神权制或共和制头衔继承序列内 | ||
* {{icon|dynasty}} 现任 统治者的 合法 远亲 | |||
** {{icon|warning}} 候选人子嗣不能被提名 | |||
* {{icon|claim}} 该头衔 宣称者 | |||
| | |||
* {{icon|title}} 该头衔持有者 | |||
* {{icon|vassal}} 效忠该头衔且至少为伯爵的封臣 | |||
| 该继承法 中选举人 表决权重受选举人的直辖领地 总 发展度和首都民众好感度影响。 | |||
| [[File:Tradition council.png|28px]] [[传统#庭会议|庭会议]]传统 | |||
|- | |- | ||
|凯尔特选举制 | |凯尔特选举制 | ||
| align="center" |{{green|+5}} | | align="center" |{{green|+5}} | ||
| | | | ||
|布立吞或戈伊德尔 | * {{icon|no}} 在神权制或共和制 头衔继承 序列内 | ||
* {{icon|dynasty}} 现任 统治者的 合法 宗族成员 | |||
** {{icon|warning}} 候选人子嗣不能被提名 | |||
| | |||
* {{icon|title}} 该头衔持有者 | |||
* {{icon|vassal}} 效忠该头衔的比该头衔低1~2级直属封臣 | |||
| 封臣会倾向于选择年长者,更喜欢远亲而非至亲。 | |||
| {{icon|heritage}} 布立吞或戈伊德尔 传承 | |||
|- | |||
|部落选举制 | |||
| align="center" |{{green|+5}} | |||
| | |||
* {{icon|no}} 在神权制或共和制头衔继承序列内 | |||
* {{icon|dynasty}} 现任统治者的合法远亲 | |||
** {{icon|warning}} 候选人子嗣不能被提名 | |||
* {{icon|claim}} 该头衔宣称者 | |||
* {{icon|vassal}} 效忠该头衔的直属封臣 | |||
| | |||
* {{icon|title}} 该头衔持有者 | |||
* {{icon|dynasty}} 不拥有无能特质且为家主的该 头衔 法理封臣 | |||
* {{icon|dynasty}} 不拥有无能特质且风险 等级 至少为虔诚信者的该头衔成年法理封臣 | |||
|该继承法中选举人表决权重受选举人的直辖领地总发展度和首都民众好感度影响。 | |||
| [[File:Tradition jirga.png|28px]] [[传统#支尔格大会|支尔格大会]]传统<br>{{icon|kingdom}} 至低 为 国 王 | |||
|- | |- | ||
|帝国选侯制 | |帝国选侯制 | ||
| align="center" |{{green|+ | | align="center" |{{green|+5}} | ||
| | | | ||
* {{icon|no}} 在神权制或共和制头衔继承序列内 | |||
* {{icon|dynasty}} 现任 统治者的合法 至亲 | |||
** {{icon|warning}} 候选人 子 嗣不能被 提名 | |||
* {{icon|claim}} 该头衔宣称者 | |||
* {{icon|vassal}} 该头衔封建制选举 人 | |||
| | |||
* {{icon|title}} 该头衔持有者 | |||
* {{icon|vassal}} 最多7名选帝侯(默认 如 下:) | |||
{{collapse| | |||
* {{icon|county}} 科隆伯爵 | |||
* {{icon|county}} 美因茨伯爵 | |||
* {{icon|county}} 特里尔伯爵 | |||
* {{icon|duchy}} 波希米亚公爵 | |||
* {{icon|duchy}} 东法兰克尼亚公爵 | |||
* {{icon|duchy}} 诺德马克公爵 | |||
* {{icon|duchy}} 盎格利亚公爵 | |||
}} | |||
| | |||
* 若 历史上的选帝侯头衔持有者为异教徒或不存在,另一名法理封臣将取而代之。 | |||
* 移除此法律需花费{{red|10000}} {{icon|prestige}} 威望。 | |||
* {{icon|vassal}} {{green|+20}} 封臣上限 | |||
* {{icon|opinion}} {{green|-15}} 少数族群封臣好感 | |||
|{{icon|decision}} [[决议#重建神圣罗马帝国|重建神圣罗马帝国]]决议/[[帝国列表#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br>{{icon|feudal}}{{icon|clan}} 封建制或氏族制政体 | |||
|} | |||
选举继承制中,影响选举人偏好的因素有: | |||
* 被选举人的性别与选举人 信仰 的性别看法 | |||
* 被选举人的年龄 | |||
* 被选举人是否拥有先天的正面或负面特质 | |||
* 被选举人的性格以及其与选举人的性格相性 | |||
* 被选举人与选举人的信仰的关系 | |||
* 被选举人与选举人的文化差别 | |||
* 选举人对你的好感 | |||
* 选举人是否惧怕或畏惧你 | |||
* 你是否有暴政 | |||
* 若你有选举人的牵制,你可以使用之以强制该选举人在五年内投票给你的预期继承人 | |||
== 策略 == | |||
=== 权威 === | |||
* 作为 {{icon|liege}} 领主,你随时可以降低君权以解散 {{icon|liberty}} [[封臣#派系|自由权派系]]。注意只有'''提高'''君权才有冷却时间。 | |||
* 作为 {{icon|feudal}} 封建制封臣,你可以 对 每个角色单方面修改一次 {{icon|vassal contract}} 封建契约。成为封臣后若领主不为法理领主,则你的封建义务会耕低。你可以充分利用这点通过提高封建义务确保一项权利,基 于 你的情况: | |||
** [[封臣#权利|内阁权:保证]]是极其有用的权利。其不仅能保证你稳定获得优秀增益,还能通过进入领主宫廷为自己计谋的开展提供极大便利。 | |||
** 若文化或信仰与领主不同且不愿改变,[[封臣#权利|剥夺头衔权:受保护]]是不错的选择。 | |||
** 若你想在领地内扩张但领主却拥有 {{icon|high crown authority}} 高君权(3级君权),可以考虑[[封臣#权利|宣战权:赐予]]权利。 | |||
== 继承 == | |||
* 点击'''领地'''窗口的'''继承'''一栏可以看到哪些头衔将在继承后失去。 | |||
* 若希望保持领土完整,尽快换掉联盟分割继承制: 这 是唯一会在继承时创建头衔的继承法,因此有很大可能会导致领地分裂。要避免这种情况,最好将领地限制在主头衔的法理领地内,或者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内只拥有不多于50%的法理领地。 | |||
** 部落制政体继承制'''固定'''为联盟分割继承制:选择其他继承类型前必须改革为其他政体。 | |||
** 另一方面,可以与分割出来的独立统治者结成同盟,并提升获得的宗族威望。若要使用这种方法,应当留给次要继承人强力的领地,以防他们屈服于派系要求或者输掉内战导致失去头衔。 | |||
* 若你的领地采用多继承人继承制,最好只留一位继承人,这样你的第一继承人将继承所有头衔。这很难做到,但还是有办法的。(低 {{icon|prowess}} 勇武的儿子可以被强迫成为骑士,并且可能在战斗中去世;作为[[宗族#宗族族长|宗族族长]]你可以剥夺其他儿女的继承权;拥有 {{icon|sadistic}} [[特质#虐待狂|虐待狂]]特质下你可以 {{icon|murder}} [[谋略#阴谋|谋杀]]你的子女等等。) | |||
* 若你通过事件采用一种选举继承制,要注意此选举继承制只适用于事件中被选择的头衔。例如作为领地继承法为分割继承制的盖尔文化[[王国列表#苏格兰|阿尔巴]]国王,[[王国列表#苏格兰|阿尔巴]]王国采用[[#选举继承制|凯尔特选举制]]头衔继承法不会影响你其余头衔的分配。你去世后若你的第一继承人并未成为[[王国列表#苏格兰|阿尔巴]]王国继承人,你可能会发现自己将扮演一位拥有几 个 地产和大量破碎领土的新统治者。 | |||
** 在此基础上,若你持有[[王国列表#爱尔兰|爱尔兰]]王国,阿尔巴王国法理下的所有头衔将废除分割继承制。你持有的阿尔巴王国下的所有头衔都将被阿尔巴王国继承人继承,而你的其余子女将遵循分割继承制继承爱尔兰王国与其他头衔。这将分裂你的领地,但你的玩家继承人不会失去所有直辖领地。反之若爱尔兰王国也采用凯尔特选举制,则爱尔兰王国也将废除分割 继承法 ,你的非继承人子女将只能继承这两个王国外的头衔。若不希望领地分裂,这两个王国必须选出同一个继承人。 | |||
** 若你只拥有一个王国且领地继承法为分割继承制,你可以给你的公国添加凯尔特选举制并指定王国继承人为公国继承人来留住你的直辖领地。仅需花费{{red|1500}} {{icon|prestige}} 威望,就可废除该公国的分割继承制,而由其法理伯爵(通常只有你)选举公国继承人。 | |||
*** 注意,一个王国加上多个选举继承制的公国的方法仅在你的王国'''不'''采用选举继承制的情况下有用。一般来说,采用选举继承制的王国法理下的头衔不会采用分割继承制。但是,这个规则在你'''仅持有一个'''你最高头衔且该头衔采用选举继承制时'''不适用'''(参考最初示例)。所以当你仅有一个王国时不要采用选举继承制,而是在你的公国添加选举继承制并投票给你的第一继承人。另一方面,若你持有两个王国,你可以在这两个王国采用选举继承制,这样这两个王国法理下的所 有 头衔都会废除分割继承制。 | |||
** 虽然选举继承制可以避免领地分裂,但前提是你 的 预期继承人被选为第一继承人。若不同头衔的选举出来的第一继承人不是同一个人,领地仍然会分裂,甚至在某些继承制中还可能被其他宗族的人继承(如封建选举制、撒克逊选举制、斯堪的纳维亚选举制和帝国选侯制),这样的结果可能更糟,因此确保预期继承人被选上是很 重要 的 。 | |||
== 行政 == | |||
| | {{expansion|rtp}} | ||
|} | 行政制政体有权解锁行政 法。 改变行政 法 冷却时间为5年,初始 花 费{{red|200}} {{icon|prestige}} 威望。{{red|+1}} 威望花费每点领地规模且 {{green|-1}} 威望花费每点学识。 | ||
== | '''省份发动战争法'''规定哪些类型总督可以发动对外战争,并不能高于其[[#帝国官僚体制|帝国官僚体制法]]等级。 | ||
{{ | {| class="mildtable plainlist" width="100%" | ||
! width="20%" |效果 | |||
! {{icon|level 1 provincial war declaration}} 允许宣战 | |||
! {{icon|level 2 provincial war declaration}} 限制宣战 | |||
! {{icon|level 3 provincial war declaration}} 批准宣战 | |||
! {{icon|level 4 provincial war declaration}} 禁止宣战 | |||
|- | |||
! {{icon|war}} 总督对外战争 | |||
| align="center" | {{icon|yes}} | |||
| align="center" | [[File:Icon game concept frontier administration.png|24px]] 边疆管理与 [[File:Icon game concept naval administration.png|24px]] 海军管理类型 | |||
| align="center" | [[File:Icon game concept frontier administration.png|24px]] 边疆管理与 [[File:Icon game concept naval administration.png|24px]] 海军管理类型并需要 {{icon|invasion}} 请求宣战许可 | |||
| align="center" | {{icon|no}} | |||
|}<br><br> | |||
''' 省份边界政策法''' 规定哪些 类型 总督 可 以发起 {{icon|boundary dispute}} [[ 谋略# 边界纠纷| 边界纠纷]] 和 {{icon|subsume governorship}} [[谋略# 合并总督辖区| 合并总督辖区]] 政治计谋 ,并不能 高于其[[#帝 国 官僚体 制|帝 国 官僚体 制法]]等级 。 | |||
{| class="mildtable plainlist" width="100%" | |||
! width="20%" |效 果 | |||
! {{icon|level 1 provincial border policy}} 暂定边界政策 | |||
! {{icon|level 2 provincial border policy}} 有 限边界政策 | |||
! {{icon|level 3 provincial border policy}} 固定边界政策 | |||
|- | |||
! {{icon|political scheme}} 解锁限定政治计谋 | |||
| align="center" | {{icon|yes}} | |||
| align="center" | {{icon|powerful family}} 豪族与主导家族成员 | |||
| align="center" | {{icon|no}} | |||
|- | |||
! {{icon|opinion}} 行政 制 封臣好感 | |||
| align="center" | {{em dash}} | |||
| align="center" | {{red|-5}} | |||
| align="center" | {{red|-10}} | |||
|} | |||
== | == 参考资料 == | ||
{{Mechanics navbox}} | {{Mechanics navbox}} | ||
[[en:Laws]] | [[en:Laws]] | ||
[[Category:领地]] | [[Category:领地]] | ||
2025年9月7日 (日) 10:59的最新版本
法律(Laws) 决定了领地的体系,对领地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权威[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提高权威的
威望花费主要与统治者领地规模大小成正比,其次受统治者的
学识能力的影响。
君权[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封建制和
氏族制政体拥有君权法,需要相应
革新提高君权。提高君权冷却时间为20年,初始花费100
威望。
全民庭会革新通过花费巨额威望在冷却时间结束前提升君权。
| 效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落权威[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部落制政体拥有部落权威法,不需要革新便可以提高部落权威。提高部落权威冷却时间为10年,初始花费200
威望。
| 效果 | ||||
|---|---|---|---|---|
| — |
|
|
| |
| — | ||||
|
|
|
| |
帝国官僚体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
仅在启用权力之路DLC的情况下可用。 |
行政制政体拥有帝国官僚体制法,需要相应
革新提高帝国官僚体制。提高帝国官僚体制冷却时间不定,初始花费100
威望。
| 效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年 | 20年 | 30年 | ||
继承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共有三类法律影响头衔的继承:性别,领地和头衔。更改性别法或领地继承法需花费500
威望(
封建制与
行政制)或2000
威望(
氏族制),且还要求所有
强力封臣对领主有正面
好感、被
囚禁或者感到畏惧。头衔继承法需要1500
威望,且不需要强力封臣通过。
性别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性别法决定可以继承头衔和宣称的性别,以及谁可以拥有多个配偶(若信仰教义允许)。若文化已解锁
西哥特法典革新则可无视信仰实行男女平等法律。改变性别法需权威至少为
高君权、
有限部落权威、
集权官僚或
有限权威。
| 法律 | 继承 | 侧室/多配偶 | 要求性别观点教义 |
|---|---|---|---|
| 仅男性 | 仅男性 | 仅男性 | |
| 男性优先 | 男性优先 | 仅男性 | |
| 男女平等 | 无论性别 | 无论性别 | |
| 女性优先 | 女性优先 | 仅女性 | |
| 仅女性 | 仅女性 | 仅女性 |
领地继承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领地继承法决定多少以及哪些继承人会在角色去世后继承其头衔,且需其政体对应权威达到相应等级才能解锁。无论什么领地继承法,所有孩子将对他们未获得的头衔拥有宣称。
多继承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下列多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封建制政体。
部落制政体仅能采用其中的联盟分割继承制继承法。
| 法律 | 要求革新 | 好感 | 效果 |
|---|---|---|---|
| 联盟分割继承制 | +10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5 家族成员 +10 追名逐利封臣 +5 本乡本土封臣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若持有足够的土地,会为较年幼的孩子创建新的头衔。 | |
| 分割继承制 | +10 玩家继承人 +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10 追名逐利封臣 +5 本乡本土封臣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 |
| 高等分割继承制 | +15 玩家继承人 +5 追名逐利封臣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玩家扮演继承人总是会继承上任统治者至少50%的头衔。 |
下列多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氏族制政体。下列为,即由
家族团结度等级决定的家族继承法系列。
| 法律 | 家族团结度 | 好感 | 效果 |
|---|---|---|---|
| 对抗继承制 | +10 玩家继承人 +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5 家族成员 +15 追名逐利封臣 +10 宗教狂热封臣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来自你家族的封臣获得对你主头衔的宣称。 | |
| 竞争继承制 | +10 玩家继承人 +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10 追名逐利封臣 +5 宗教狂热封臣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来自你家族的封臣获得对你主头衔的宣称。 | |
| 冷漠继承制 | +15 玩家继承人 +5 追名逐利封臣 +5 本乡本土封臣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玩家扮演继承人总是会继承上任统治者至少25%的头衔。 | |
| 友善继承制 | +25 玩家继承人 +10 本乡本土封臣 +5 宫廷礼制封臣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玩家扮演继承人总是会继承上任统治者至少50%的头衔。 | |
| 和谐继承制 | +40 玩家继承人 +15 本乡本土封臣 +10 宫廷礼制封臣 |
在继承中,上一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划分给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玩家继承人会得到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年幼的子女将获得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若没有,他们将获得较低等级的头衔。你的玩家继承人将无法被预先授予不会被其继承的头衔。 玩家扮演继承人总是会继承上任统治者至少75%的头衔。 |
单继承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下列单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封建制、
氏族制与
独立行政制(除家族年长者继承制外)政体。
氏族制政体采用此类继承法需要虔诚等级至少为
忠实仆人且要花费1500
额外虔诚,而
行政制政体则需要影响力等级至少为
颇具权威并持有主头衔至少10年且未在
分享权力。
| 法律 | 要求革新 | 好感 | 效果 |
|---|---|---|---|
| 长嗣继承制 | +20 玩家继承人 -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10 追名逐利封臣 -5 本乡本土封臣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其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其他更年幼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 |
| 幼子继承制 | +20 玩家继承人 -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10 追名逐利封臣 -5 本乡本土封臣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其最年幼的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其他更年长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 |
|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5 家族成员 -1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5 追名逐利封臣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家族最年长的合法成员。你的子女什么也得不到,除非他们中的某位恰好是最年长的家族成员。 |
下列单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行政制政体,其继承逻辑为基于候选人分数的任命继承。
| 法律 | 独立 | 好感 | 效果 | 可更改 |
|---|---|---|---|---|
| 欢呼继承制 | —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候选人分数最高者。最高领地中所有成年世族成员与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家族成员都有继承资格。 | ||
| 任命继承制 | +20 玩家继承人 -5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10 追名逐利封臣 -5 本乡本土封臣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其玩家继承人,即候选人分数最高者。最高领地中所有成年世族成员都有继承资格。实地行政制统治者候选人分数会大幅降低。 |
下列单继承人继承法适用于
冒险者政体。
| 法律 | 效果 |
|---|---|
| 营地继承制 | 在继承中,上任统治者的所有头衔都会被交给你未持有任何头衔,同时是你的廷臣的最年长的孩子(或者最亲近的亲属)。 若无可用角色,则勇武最高的追随者会继承。 |
头衔继承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封建制统治者可以采用头衔继承法,用于公国、王国或帝国头衔,花费1500
威望。注意,这仅影响目标头衔的继承,角色持有的其他头衔将正常分配;这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结果。此外,给某一头衔添加头衔继承法将导致头衔效忠,封臣会对一个具体头衔效忠,而非其领主个人,继承时,这样的封臣将变为新头衔持有者的封臣。
选举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选举继承制下所有符合候选人要求的角色将被提名,而符合选举人要求的角色将作为选举人获得自己的表决权重并通过选举产生该头衔继承人。
除邦联选举制外,其他选举继承制都可被自主添加到头衔上。
| 法律 | 头衔效忠者好感 | 候选人要求 | 选举人要求 | 备注 | 要求 |
|---|---|---|---|---|---|
| 封建选举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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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邦联选举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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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继承法中选举人表决权重受选举人的威望等级、奉献等级和伯爵级封臣数量影响。 | |
| 撒克逊选举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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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堪的纳维亚选举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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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继承法中选举人表决权重受选举人的直辖领地总发展度和首都民众好感度影响。 | |
| 凯尔特选举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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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臣会倾向于选择年长者,更喜欢远亲而非至亲。 | |
| 部落选举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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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继承法中选举人表决权重受选举人的直辖领地总发展度和首都民众好感度影响。 | |
| 帝国选侯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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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继承制中,影响选举人偏好的因素有:
- 被选举人的性别与选举人信仰的性别看法
- 被选举人的年龄
- 被选举人是否拥有先天的正面或负面特质
- 被选举人的性格以及其与选举人的性格相性
- 被选举人与选举人的信仰的关系
- 被选举人与选举人的文化差别
- 选举人对你的好感
- 选举人是否惧怕或畏惧你
- 你是否有暴政
- 若你有选举人的牵制,你可以使用之以强制该选举人在五年内投票给你的预期继承人
策略[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权威[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作为
领主,你随时可以降低君权以解散
自由权派系。注意只有提高君权才有冷却时间。 - 作为
封建制封臣,你可以对每个角色单方面修改一次
封建契约。成为封臣后若领主不为法理领主,则你的封建义务会耕低。你可以充分利用这点通过提高封建义务确保一项权利,基于你的情况:
继承[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点击领地窗口的继承一栏可以看到哪些头衔将在继承后失去。
- 若希望保持领土完整,尽快换掉联盟分割继承制:这是唯一会在继承时创建头衔的继承法,因此有很大可能会导致领地分裂。要避免这种情况,最好将领地限制在主头衔的法理领地内,或者与主头衔同等级的头衔内只拥有不多于50%的法理领地。
- 部落制政体继承制固定为联盟分割继承制:选择其他继承类型前必须改革为其他政体。
- 另一方面,可以与分割出来的独立统治者结成同盟,并提升获得的宗族威望。若要使用这种方法,应当留给次要继承人强力的领地,以防他们屈服于派系要求或者输掉内战导致失去头衔。
- 若你的领地采用多继承人继承制,最好只留一位继承人,这样你的第一继承人将继承所有头衔。这很难做到,但还是有办法的。(低
勇武的儿子可以被强迫成为骑士,并且可能在战斗中去世;作为宗族族长你可以剥夺其他儿女的继承权;拥有
虐待狂特质下你可以
谋杀你的子女等等。) - 若你通过事件采用一种选举继承制,要注意此选举继承制只适用于事件中被选择的头衔。例如作为领地继承法为分割继承制的盖尔文化阿尔巴国王,阿尔巴王国采用凯尔特选举制头衔继承法不会影响你其余头衔的分配。你去世后若你的第一继承人并未成为阿尔巴王国继承人,你可能会发现自己将扮演一位拥有几个地产和大量破碎领土的新统治者。
- 在此基础上,若你持有爱尔兰王国,阿尔巴王国法理下的所有头衔将废除分割继承制。你持有的阿尔巴王国下的所有头衔都将被阿尔巴王国继承人继承,而你的其余子女将遵循分割继承制继承爱尔兰王国与其他头衔。这将分裂你的领地,但你的玩家继承人不会失去所有直辖领地。反之若爱尔兰王国也采用凯尔特选举制,则爱尔兰王国也将废除分割继承法,你的非继承人子女将只能继承这两个王国外的头衔。若不希望领地分裂,这两个王国必须选出同一个继承人。
- 若你只拥有一个王国且领地继承法为分割继承制,你可以给你的公国添加凯尔特选举制并指定王国继承人为公国继承人来留住你的直辖领地。仅需花费1500
威望,就可废除该公国的分割继承制,而由其法理伯爵(通常只有你)选举公国继承人。
- 注意,一个王国加上多个选举继承制的公国的方法仅在你的王国不采用选举继承制的情况下有用。一般来说,采用选举继承制的王国法理下的头衔不会采用分割继承制。但是,这个规则在你仅持有一个你最高头衔且该头衔采用选举继承制时不适用(参考最初示例)。所以当你仅有一个王国时不要采用选举继承制,而是在你的公国添加选举继承制并投票给你的第一继承人。另一方面,若你持有两个王国,你可以在这两个王国采用选举继承制,这样这两个王国法理下的所有头衔都会废除分割继承制。
- 虽然选举继承制可以避免领地分裂,但前提是你的预期继承人被选为第一继承人。若不同头衔的选举出来的第一继承人不是同一个人,领地仍然会分裂,甚至在某些继承制中还可能被其他宗族的人继承(如封建选举制、撒克逊选举制、斯堪的纳维亚选举制和帝国选侯制),这样的结果可能更糟,因此确保预期继承人被选上是很重要的。
行政[编辑 | 编辑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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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启用权力之路DLC的情况下可用。 |
行政制政体有权解锁行政法。改变行政法冷却时间为5年,初始花费200
威望。+1 威望花费每点领地规模且 -1 威望花费每点学识。
省份发动战争法规定哪些类型总督可以发动对外战争,并不能高于其帝国官僚体制法等级。
| 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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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边界政策法规定哪些类型总督可以发起
边界纠纷和
合并总督辖区政治计谋,并不能高于其帝国官僚体制法等级。
| 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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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