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头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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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1. | {{Version|1.5}} | ||
'''头衔'''('''Title''')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判定某位角色拥有某一地区。每个头衔都有等级和唯一的盾徽。某些头衔会根据持有者的[[文化]]而改变名称。持有者可以随时更改头衔名称。 | '''头衔'''('''Title''')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判定某位角色拥有某一地区。每个头衔都有等级和唯一的盾徽。某些头衔会根据持有者的[[文化]]而改变名称。持有者可以随时更改头衔名称 。统治者及其封臣持有的头衔构成统治者的领地。 | ||
角色的最高等级头衔为'''主头衔''',决定领地的颜色和盾徽。如果角色拥有多个同样是最高等级的头衔,则可以随时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主头衔 。 | |||
== 头衔等级 == | == 头衔等级 == | ||
每个头衔都有一个等级,决定了它在封建等级排序中的地位。 | 每个头衔都有一个等级,决定了它在封建等级排序中的地位。等级决定可以拥有的封臣或领主。封臣 的 等级必须比自己低,领主的等级必须比自己高。头衔等级也决定了持有者获得的增益。最低等级的可游玩头衔是伯爵;男爵 不可游玩,也 不能独立(他们的领主是其[[男爵领]]的法理[[伯爵领]] 持有者 )。 | ||
{| class="mildtable plainlist" | {| class="mildtable plainlist" | ||
! 等级 | ! 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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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Prestige}} 每个头衔的每月威望 | ! {{icon|Prestige}} 每个头衔的每月威望 | ||
! {{icon|Opinion}} 授予头衔好感 | ! {{icon|Opinion}} 授予头衔好感 | ||
! {{icon|gold}} 创建/篡夺花费 | ! {{icon|gold}} 创建/篡夺花费 | ||
! {{icon|prestige}} 销毁花费 | ! {{icon|prestige}} 销毁花费 | ||
第17行: | 第19行: |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Barony.png|50px]] <br><center>男爵</center>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Barony.png|50px]] <br><center>男爵</center> | ||
| | | | ||
* {{icon|domain}} {{green|+1}} | * {{icon|domain}} {{green|+1}}直辖上限 |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2}}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2}}计谋阻力 | ||
| {{green|+0.02}} | | {{green|+0.02}} | ||
| {{green|+20}} | | {{green|+20}} | ||
| | | | ||
* 始终存在 | * 始终存在 | ||
第31行: | 第32行: |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County.png|50px]] <br><center>伯爵</center>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County.png|50px]] <br><center>伯爵</center> | ||
| | | | ||
* {{icon|domain}} {{green|+2}} | * {{icon|domain}} {{green|+2}}直辖上限 |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4}}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4}}计谋阻力 | ||
* {{icon|knight}} {{green|+5}} | * {{icon|knight}} {{green|+5}}骑士数量 | ||
* {{icon|levies}} {{green|+2}} | * {{icon|levies}} {{green|+2}}兵士军团数量 | ||
| {{green|+0.05}} | | {{green|+0.05}} | ||
| {{green|+40}} | | {{green|+40}} | ||
| | | | ||
* 始终存在 | * 始终存在 | ||
第47行: | 第47行: |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Duchy.png|50px]] <br><center>公爵</center>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Duchy.png|50px]] <br><center>公爵</center> | ||
| | | | ||
* {{icon|domain}} {{green|+2}} | * {{icon|domain}} {{green|+2}}直辖上限 |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8}}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8}}计谋阻力 | ||
* {{icon|knight}} {{green|+6}} | * {{icon|knight}} {{green|+6}}骑士数量 | ||
* {{icon|levies}} {{green|+3}} | * {{icon|levies}} {{green|+3}}兵士军团数量 | ||
* {{icon|vassal}} {{green|+20}} | * {{icon|vassal}} {{green|+20}}封臣上限 | ||
* {{icon|gold}} {{red|+10%}}雇佣兵花费 | |||
| {{green|+0.2}} | | {{green|+0.2}} | ||
| {{green|+60}} | | {{green|+60}} | ||
| 250 | | 250 | ||
| 400 | | 400 | ||
第62行: | 第62行: |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Kingdom.png|50px]] <br><center>国王</center>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Kingdom.png|50px]] <br><center>国王</center> | ||
| | | | ||
* {{icon|domain}} {{green|+3}} | * {{icon|domain}} {{green|+3}}直辖上限 |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16}}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16}}计谋阻力 | ||
* {{icon|knight}} {{green|+7}} | * {{icon|knight}} {{green|+7}}骑士数量 | ||
* {{icon|levies}} {{green|+4}} | * {{icon|levies}} {{green|+4}}兵士军团数量 | ||
* {{icon|vassal}} {{green|+40}} | * {{icon|vassal}} {{green|+40}}封臣上限 | ||
* {{icon|gold}} {{red|+30%}}雇佣兵花费 | |||
| {{green|+0.8}} | | {{green|+0.8}} | ||
| {{green|+80}} | | {{green|+80}} | ||
| 500 | | 500 | ||
| 800 | | 800 | ||
第77行: | 第77行: |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Empire.png|50px]] <br><center>皇帝</center> | | style="text-align: left; | [[File:Empire.png|50px]] <br><center>皇帝</center> | ||
| | | | ||
* {{icon|domain}} {{green|+4}} | * {{icon|domain}} {{green|+4}}直辖上限 |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32}} | * {{icon|scheme success chance}} {{green|+32}}计谋阻力 | ||
* {{icon|knight}} {{green|+8}} | * {{icon|knight}} {{green|+8}}骑士数量 | ||
* {{icon|levies}} {{green|+5}} | * {{icon|levies}} {{green|+5}}兵士军团数量 | ||
* {{icon|vassal}} {{green|+60}} | * {{icon|vassal}} {{green|+60}}封臣上限 | ||
* {{icon|gold}} {{red|+60%}}雇佣兵花费 | |||
| {{green|+1.6}} | | {{green|+1.6}} | ||
| {{green|+100}} | | {{green|+100}} | ||
| 1000 | | 1000 | ||
| 1200 | | 1200 | ||
第92行: | 第92行: | ||
所有授予头衔产生的好感修正持续50年,可以叠加。 | 所有授予头衔产生的好感修正持续50年,可以叠加。 | ||
== 法理 == | == 法理 == | ||
'''法理'''('''De Jure''')指一个头衔在历史上包含特定的较低等级头衔。公国头衔、王国头衔和帝国头衔地图模式将显示所有法理头衔。持有头衔的角色可以选择一个夺取法理头衔的[[宣战理由]], | '''法理'''('''De Jure''')指一个头衔在历史上包含特定的较低等级头衔。公国头衔、王国头衔和帝国头衔地图模式将显示所有法理头衔。持有头衔的角色可以选择一个夺取法理头衔的[[宣战理由]], 前提是 角色 的 文化 发现了相对应 的[[革新]]: | ||
* 夺取法理伯爵领宣战理由要求部落时期革新'''宣战理由'''。 | * 夺取法理伯爵领宣战理由要求部落时期革新'''宣战理由'''。 | ||
第103行: | 第100行: | ||
* 夺取法理头衔宣战理由要求中世纪晚期革新'''合法主权'''。 | * 夺取法理头衔宣战理由要求中世纪晚期革新'''合法主权'''。 | ||
如果封臣的主头衔不是领主所持有头衔的法理组成,该封臣提供的 {{icon|gold}} 赋税和 {{icon|Levies}} 征召兵{{red|-50%}},同时 {{red|-5}} {{icon|Opinion}} 对领主的好感。 | 如果封臣的主头衔不是领主所持有头衔的法理组成,该封臣提供的 {{icon|gold}} 赋税和 {{icon|Levies}} 征召兵{{red|-50%}},同时 {{red|-5}} {{icon|Opinion}} 对领主的好感。 此 外,对于伯爵封臣,如果领主持有其主头衔的法理王国或帝国头衔,但未持有其主头衔的法理公国头衔,其提供的 {{icon|gold}} 赋税和 {{icon|Levies}} 征召兵{{red|-25%}} ,同时 {{red|-5}} {{icon|Opinion}} 对领主的好感。 | ||
如果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公国 | 如果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公国且持有一个不是公国所属法理王国的王国头衔,或者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王国且持有一个不是王国所属法理帝国的帝国头衔,那么这个公国或王国将缓慢成为角色主头衔法理的一部分。这个过程可以通过分配“整合头衔”[[内阁#内阁任务|内阁任务]]来加快。 | ||
任何公国或王国头衔可以被控制至少51%的法理伯爵领的角色创建,只要他们持有两个较低等级的头衔或者持有一个相同/更高等级的头衔;帝国头衔需要至少控制81%的法理伯爵领。在欧洲地区 | 任何公国或王国头衔可以被控制至少51%的法理伯爵领的角色创建,只要他们持有两个较低等级的头衔或者持有一个相同/更高等级的头衔;帝国头衔需要至少控制81%的法理伯爵领。在欧洲地区 ,特定文化的AI 角色仅会创建王国头衔。 | ||
=== 篡夺 === | === 篡夺 === | ||
第122行: | 第119行: | ||
* 整个公国(即所有伯爵领)在国王的领地内。 | * 整个公国(即所有伯爵领)在国王的领地内。 | ||
* | * 公国头衔不存在 、 被国王持有或被国王的封臣持有。 | ||
* 公国不属于耶路撒冷王国。 | * 公国不属于耶路撒冷王国。 | ||
* 王国是持有者的主头衔。 | * 王国是持有者的主头衔。 | ||
* 公国和 | * 公国和 王国 的法理 领地 接壤或最多相隔两片海区。 | ||
到第二年的1月1日,在王国[[键盘快捷键|地图模式]]中法理转移将以虚线条纹显示。将鼠标悬停在公国上将提示到最终同化还需要的年份。 | 到第二年的1月1日,在王国[[键盘快捷键|地图模式]]中法理转移将以虚线条纹显示。将鼠标悬停在公国上将提示到最终同化还需要的年份。 | ||
第132行: | 第128行: | ||
当同化的条件未满足,例如公国内的统治者反抗最高领主或公国的省份被其他独立统治者占领时,同化计时将倒退而不是向前,而且是两倍速。当条件再次满足,例如公国的叛乱被镇压时,同化计时将继续向前。 | 当同化的条件未满足,例如公国内的统治者反抗最高领主或公国的省份被其他独立统治者占领时,同化计时将倒退而不是向前,而且是两倍速。当条件再次满足,例如公国的叛乱被镇压时,同化计时将继续向前。 | ||
王国以几乎相同的方式同化到帝国中:皇帝必须持有或控制 | 王国以几乎相同的方式同化到帝国中:皇帝必须持有或控制 目标 王国下的所有伯爵领头衔。 | ||
同化可以使王国和帝国变为名誉头衔。名誉头衔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创建。 | 同化可以使王国和帝国变为名誉头衔。名誉头衔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创建。 | ||
== 宣称 == | == 宣称 == | ||
'''宣称'''('''Claim''')代表了角色获得自己未持有的头衔的合法权利,并且允许创建宣称者[[封臣#派系|派系]]。如果头衔属于封臣,宣称将允许领主剥夺被宣称头衔的同时不增加暴政。此外,宣称提供了通过战争获得被宣称头衔的宣战理由。或者,如果头衔属于领主,而且政体是部落制,宣称者封臣可以 | '''宣称'''('''Claim''')代表了角色获得自己未持有的头衔的合法权利,并且允许创建宣称者[[封臣#派系|派系]]。如果头衔属于封臣,宣称将允许领主剥夺被宣称头衔的同时不增加暴政。此外,宣称提供了通过战争获得被宣称头衔的宣战理由。或者,如果头衔属于领主,而且政体是部落制,宣称者封臣可以 执行 “[[决议#挑战统治者|挑战统治者]]”决议,通过决斗争取头衔。宣称分为'''强宣称'''和'''弱宣称'''。 | ||
* {{icon|Pressed claim}} 强宣称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成为弱宣称 | * {{icon|Pressed claim}} 强宣称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成为弱宣称 | ||
*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不能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它被用作宣战理由,而战争无条件和平,该宣称将变成强宣称。 | *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不能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它被用作宣战理由,而战争无条件和平,该宣称将变成强宣称。 | ||
第145行: | 第140行: | ||
通过以下方式可以获实地头衔的宣称: | 通过以下方式可以获实地头衔的宣称: | ||
* 使用'''伪造伯爵领宣称'''内阁任务将获得目标伯爵领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如果宫廷司祭有高 {{icon|learning}} 学识,且统治者未拥有伯爵领所属法理公国头衔,将有20%概率获得该公国的宣称。 | * 如果领主的一个头衔至少51%的伯爵领在一个封臣的领地内,则该封臣可以通过“宣称领主头衔”互动花费1500 {{icon|prestige}} 威望获得该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 | ||
* 使用'''伪造伯爵领宣称'''内阁任务将获得目标伯爵领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如果宫廷司祭有高 {{icon|learning}} 学识,且统治者未拥有伯爵领所属法理公国头衔,将有20%概率 触发一个事件,允许角色 获得该公国的宣称。 | |||
* 宗族族长可以对宗族成员使用“宣称头衔”互动,获得其主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 | * 宗族族长可以对宗族成员使用“宣称头衔”互动,获得其主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 | ||
* 拥有[[生活方式#学者|圣许漏洞]]技能的角色可以使用“购买宣称”互动,获得其他角色主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花费如下: | * 拥有[[生活方式#学者|圣许漏洞]]技能的角色可以使用“购买宣称”互动,获得其他角色主头衔的 {{icon|unpressed claim}} 弱宣称,花费如下: | ||
(注意:如果你角色的主头衔是王国或帝国,你将无法宣称另一个王国/帝国等级的头衔) | (注意:如果你角色的主头衔是王国或帝国,你将无法宣称另一个王国/帝国等级的头衔) | ||
{| class="mildtable" | {| class="mildtable" | ||
! 头衔等级 | ! {{icon|title}} 头衔等级 | ||
! 虔诚花费 | ! {{icon|piety}} 虔诚花费 | ||
|- | |- | ||
| {{icon|County}} 伯爵领 | | {{icon|County}} 伯爵领 | ||
第170行: | 第167行: | ||
=== 索取宣称 === | === 索取宣称 === | ||
通过战争索取某些宣称需要达到额外的条件: | 通过战争索取某些宣称需要达到额外的条件: | ||
* 如果信仰拥有男性主导教义,女性的宣称只能用于索取其他女性、儿童或者无能统治者的头衔。 | * 如果信仰拥有男性主导教义,女性的宣称只能用于索取其他女性、儿童或者无能统治者的头衔 ,反之亦然 。 | ||
* 只能索取自己、 | * 只能索取自己、直属封 臣和成年廷 臣的宣称。 | ||
== 剥夺 == | == 剥夺 == | ||
第179行: | 第176行: | ||
* 封建制或氏族制统治者需要2级[[法律#权威|君权]](需要部落时期革新'''全体大会''')。 | * 封建制或氏族制统治者需要2级[[法律#权威|君权]](需要部落时期革新'''全体大会''')。 | ||
* 部落制统治者需要3级[[法律#权威|部落权威]]。这意味着部落统治者在游戏开始至少10年后才能剥夺头衔,而且前提是他们有足够的威望在第一天就采用2级部落权威。 | * 部落制统治者需要3级[[法律#权威|部落权威]]。这意味着部落统治者在游戏开始至少10年后才能剥夺头衔 (除非统治者的文化发现了“全民庭会”革新,需要 {{icon|CK3}} 北境群雄DLC) ,而且前提是他们有足够的威望在第一天就采用2级部落权威。 | ||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剥夺伯爵及以上等级的头衔将导致暴政。剥夺头衔的正当理由包括: |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剥夺伯爵及以上等级的头衔将导致 {{red|20}} 基础值的 暴政。剥夺头衔的正当理由包括: | ||
* 对将要剥夺的头衔有宣称。 | * 对将要剥夺的头衔有宣称。 | ||
第189行: | 第186行: | ||
== 持有过多头衔 == | == 持有过多头衔 == | ||
'''过度扩张''':如果角色是 {{icon|county}} 伯爵或 {{icon|duchy}} 公爵,领地内最多可以无惩罚地包含30个伯爵领头衔。每多一个伯爵领, {{icon|gold}} 税收将{{red|- | '''过度扩张''':如果角色是 {{icon|county}} 伯爵或 {{icon|duchy}} 公爵,领地内最多可以无惩罚地包含30个伯爵领头衔。每多一个伯爵领, {{icon|gold}} 税收将{{red|-5%}}。伯爵等级的角色不太可能遇到此情况,因为他们进一步被更低的 {{icon|Domain}} 直辖上限限制。 | ||
'''持有过多公国''':如果角色是 {{icon|kingdom}} 国王或 {{icon|empire}} 皇帝,最多能无惩罚地持有2个公爵头衔。每多一个公国,将使所有封臣 {{red|-15}} {{icon|Opinion}} 好感。 | '''持有过多公国''':如果角色是 {{icon|kingdom}} 国王或 {{icon|empire}} 皇帝,最多能无惩罚地持有2个公爵头衔。每多一个公国,将使所有封臣 {{red|-15}} {{icon|Opinion}} 好感。 | ||
== 罗马帝国 == | |||
[[File:Roman Province map.png|thumb|罗马行省以颜色显示]] | |||
罗马帝国是一个有特殊机制的头衔,在创建前为名誉头衔。它可以通过“重建罗马帝国”创建,而且会取代原有的头衔。如果拥有多个帝国头衔,则这些头衔的法理组成都会被整合进罗马帝国。罗马帝国头衔的持有者始终拥有 {{icon|Augustus}} 奥古斯都特质和“收复帝国行省”宣战理由。 | |||
如果罗马帝国的持有者信奉基督教或希腊-罗马多神教,当收复了一个重建帝国时没有征服的旧行省时会获得{{green|350}} {{icon|Prestige}} 威望。旧行省的列表如下: | |||
{| class="mildtable plainlist mw-collapsible mw-collapsed" style="float: left; margin-right: 30px;" | |||
! 行省 | |||
! 公国 | |||
|- | |||
| '''埃及''' | |||
| | |||
* 上埃及 | |||
* 亚历山大 | |||
* 开罗 | |||
* 尼罗河三角洲 | |||
* 西奈 | |||
|- | |||
| '''阿非利加''' | |||
| | |||
* 凯鲁万 | |||
* 克鲁迈里埃 | |||
* 杰里德 | |||
* 的黎波里塔尼亚 | |||
* 突尼斯 | |||
|- | |||
| '''不列颠尼亚''' | |||
| | |||
* 康沃尔 | |||
* 德赫巴思 | |||
* 约克 | |||
* 东盎格利亚 | |||
* 埃塞克斯 | |||
* 圭内斯 | |||
* 赫威赛 | |||
* 肯特 | |||
* 兰开斯特 | |||
* 麦西亚 | |||
* 诺森布里亚 | |||
* 波伊斯 | |||
* 威塞克斯 | |||
|- | |||
| '''喀里多尼亚''' | |||
| | |||
* 奥尔巴尼 | |||
* 洛锡安 | |||
* 马恩 | |||
* 马里 | |||
* 斯特拉斯克莱德 | |||
* 西部群岛 | |||
|- | |||
| '''昔兰尼加''' | |||
| | |||
* 昔兰尼加 | |||
* 苏尔特 | |||
|- | |||
| '''高卢''' | |||
| | |||
* 安茹 | |||
* 阿基坦 | |||
* 阿马尼亚克 | |||
* 奥弗涅 | |||
* 巴尔 | |||
* 贝里 | |||
* 波旁 | |||
* 布列塔尼 | |||
* 勃艮第 | |||
* 香槟 | |||
* 佛兰德斯 | |||
* 加斯科涅 | |||
* 朗格多克 | |||
* 纽斯特里亚 | |||
* 奥尔良 | |||
* 普瓦图 | |||
* 普罗旺斯 | |||
* 萨伏伊 | |||
* 图卢兹 | |||
* 外汝拉勃艮第 | |||
* 上勃艮第 | |||
* 瓦卢瓦 | |||
* 维耶努瓦 | |||
|- | |||
| '''日耳曼尼亚''' | |||
| | |||
* 阿尔萨斯 | |||
* 盎格利亚 | |||
* 安哈尔特 | |||
* 奥格斯堡 | |||
* 奥地利 | |||
* 巴伐利亚 | |||
* 波西米亚 | |||
* 布拉班特 | |||
* 卡林西亚 | |||
* 库雷齐亚 | |||
* 东法兰克尼亚 | |||
* 佛兰德斯 | |||
* 弗里西亚 | |||
* 海尔雷 | |||
* 黑森 | |||
* 荷兰 | |||
* 荷尔斯泰因 | |||
* 于利希 | |||
* 劳西茨 | |||
* 下洛林 | |||
* 诺德马克 | |||
* 卢森堡 | |||
* 迈森 | |||
* 摩拉维亚 | |||
* 诺德高 | |||
* 奥斯特法伦 | |||
* 波美拉尼亚 | |||
* 东波美拉尼亚 | |||
* 萨尔茨堡 | |||
* 施泰尔马克 | |||
* 图林根 | |||
* 蒂罗尔 | |||
* 上洛林 | |||
* 乌得勒支 | |||
* 梅克伦堡 | |||
* 西法兰克尼亚 | |||
* 威斯特法伦 | |||
|- | |||
| '''希伯尼亚''' | |||
| | |||
* 康诺特 | |||
* 伦斯特 | |||
* 米斯 | |||
* 芒斯特 | |||
* 阿尔斯特 | |||
|- | |||
| '''西班牙''' | |||
| | |||
* 阿尔加维 | |||
* 阿拉贡 | |||
* 阿斯图里亚斯 | |||
* 巴达霍斯 | |||
* 巴塞罗那 | |||
* 贝雅 | |||
* 坎塔布里亚 | |||
* 卡斯蒂利亚 | |||
* 科英布拉 | |||
* 科尔多瓦 | |||
* 加利西亚 | |||
* 格拉纳达 | |||
* 莱昂 | |||
* 马略卡 | |||
* 穆尔西亚 | |||
* 纳瓦拉 | |||
* 波图斯卡莱 | |||
* 塞维利亚 | |||
* 托莱多 | |||
* 瓦伦西亚 | |||
* 比斯开 | |||
|- | |||
| '''伊利里亚''' | |||
| | |||
* 卡林西亚 | |||
* 克罗地亚 | |||
* 达尔马提亚 | |||
* 杜布罗夫尼克 | |||
* 杜克利亚 | |||
* 弗留利 | |||
* 伊斯特里亚 | |||
* 克赖恩 | |||
* 马奇瓦 | |||
* 拉什卡 | |||
* 斯拉沃尼亚 | |||
* 上波斯尼亚 | |||
* 下波斯尼亚 | |||
|- | |||
| '''意大利''' | |||
| | |||
* 安科纳 | |||
* 阿普利亚 | |||
* 贝内文托 | |||
* 卡拉布里亚 | |||
* 卡普阿 | |||
* 科西嘉 | |||
* 艾米利亚 | |||
* 热那亚 | |||
* 拉丁姆 | |||
* 伦巴第 | |||
* 皮埃蒙特 | |||
* 比萨 | |||
* 罗马涅 | |||
* 萨莱诺 | |||
* 撒丁尼亚 | |||
* 西西里 | |||
* 斯波莱托 | |||
* 托斯卡纳 | |||
* 威尼斯 | |||
* 维罗纳 | |||
|- | |||
| '''毛里塔尼亚''' | |||
| | |||
* 阿尔及尔 | |||
* 贝贾亚 | |||
* 非斯 | |||
* 马拉喀什 | |||
* 姆扎卜 | |||
* 里夫 | |||
* 苏斯 | |||
* 塔菲拉勒特 | |||
* 塔赫尔特 | |||
* 特莱姆森 | |||
* 扎卜 | |||
|- | |||
| '''美索不达米亚''' | |||
| | |||
* 巴格达 | |||
* 巴士拉 | |||
* 埃德萨 | |||
* 克尔曼沙阿 | |||
* 美索不达米亚 | |||
|- | |||
| '''叙利亚巴勒斯坦''' | |||
| | |||
* 阿勒颇 | |||
* 安条克 | |||
* 大马士革 | |||
* 霍姆斯 | |||
* 黎巴嫩 | |||
* 外约旦 | |||
* 巴勒斯坦 | |||
* 约旦 | |||
|} | |||
{{clear}} | |||
收复所有行省还会额外获得{{green|350}} {{icon|Prestige}} 威望。 | |||
== 名誉头衔 == | == 名誉头衔 == | ||
名誉头衔只在特殊情况下 | 名誉头衔只 能 在特殊情况下获得, 且不是法理等级的组成部分 。 | ||
{| class="mildtable sortable plainlist" | {| class="mildtable sortable plainlist" | ||
第201行: | 第428行: | ||
!首都 | !首都 | ||
!要求 | !要求 | ||
|- | |- | ||
|亚美尼亚亲王国 | |亚美尼亚亲王国 | ||
|{{icon|Kingdom}} 王国 | |{{icon|Kingdom}} 王国 | ||
|阿尼 | |阿尼 | ||
|[[File:Icon group of characters.png|24px]] | |[[File:Icon group of characters.png|24px]] 在867年被 [[File:Icon group of characters.png|24px]] 阿绍特亲王持有 | ||
|- | |- | ||
|教宗国 | |教宗国 | ||
第237行: | 第459行: | ||
|{{icon|decision}} 谈判丹麦法区决议 | |{{icon|decision}} 谈判丹麦法区决议 | ||
|- | |- | ||
|巴克特里亚 帝国 | |||
|巴克特里亚 | |||
|{{iconify|Empire|帝国}} | |{{iconify|Empire|帝国}} | ||
|缚喝 | |缚喝 | ||
|{{icon|decision}} 建立巴克特里亚霸权决议 | |{{icon|decision}} 建立巴克特里亚霸权决议 | ||
|- | |- | ||
|大亚美尼亚 | |大亚美尼亚 帝国 | ||
|{{iconify|Empire|帝国}} | |{{iconify|Empire|帝国}} | ||
|阿尼 | |阿尼 | ||
|{{icon|decision}} 复兴大亚美尼亚决议 | |{{icon|decision}} 复兴大亚美尼亚决议 | ||
|- | |- | ||
|海外 | |海外 帝国 | ||
|{{iconify|Empire|帝国}} | |{{iconify|Empire|帝国}} | ||
|耶路撒冷 | |耶路撒冷 | ||
|{{icon|decision}} 建立海外帝国决议 | |{{icon|decision}} 建立海外帝国决议 | ||
|- | |- | ||
|斯拉维亚 | |斯拉维亚 帝国 | ||
|{{iconify|Empire|帝国}} | |{{iconify|Empire|帝国}} | ||
|基辅 | |基辅 | ||
|{{icon|decision}} 统一斯拉夫人决议 | |{{icon|decision}} 统一斯拉夫人决议 | ||
|- | |- | ||
| | | 北海 帝国 | ||
|{{iconify|Empire|帝国}} | |{{iconify|Empire|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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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宗教领袖也有自己的名誉头衔, | 其他宗教领袖也有自己的名誉头衔, 均为 公国等级。 | ||
==头衔列表== | ==头衔列表== |
2022年3月2日 (三) 20:57的版本
头衔(Title)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判定某位角色拥有某一地区。每个头衔都有等级和唯一的盾徽。某些头衔会根据持有者的文化而改变名称。持有者可以随时更改头衔名称。统治者及其封臣持有的头衔构成统治者的领地。
角色的最高等级头衔为主头衔,决定领地的颜色和盾徽。如果角色拥有多个同样是最高等级的头衔,则可以随时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主头衔。
头衔等级
每个头衔都有一个等级,决定了它在封建等级排序中的地位。等级决定可以拥有的封臣或领主。封臣的等级必须比自己低,领主的等级必须比自己高。头衔等级也决定了持有者获得的增益。最低等级的可游玩头衔是伯爵;男爵不可游玩,也不能独立(他们的领主是其男爵领的法理伯爵领持有者)。
所有授予头衔产生的好感修正持续50年,可以叠加。
法理
法理(De Jure)指一个头衔在历史上包含特定的较低等级头衔。公国头衔、王国头衔和帝国头衔地图模式将显示所有法理头衔。持有头衔的角色可以选择一个夺取法理头衔的宣战理由,前提是角色的文化发现了相对应的革新:
- 夺取法理伯爵领宣战理由要求部落时期革新宣战理由。
- 夺取法理公国宣战理由要求中世纪早期革新编纂家族编年史。
- 夺取法理头衔宣战理由要求中世纪晚期革新合法主权。
如果封臣的主头衔不是领主所持有头衔的法理组成,该封臣提供的 赋税和
征召兵 -50%,同时 -5
对领主的好感。此外,对于伯爵封臣,如果领主持有其主头衔的法理王国或帝国头衔,但未持有其主头衔的法理公国头衔,其提供的
赋税和
征召兵 -25% ,同时 -5
对领主的好感。
如果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公国且持有一个不是公国所属法理王国的王国头衔,或者统治者完全控制一个王国且持有一个不是王国所属法理帝国的帝国头衔,那么这个公国或王国将缓慢成为角色主头衔法理的一部分。这个过程可以通过分配“整合头衔”内阁任务来加快。
任何公国或王国头衔可以被控制至少51%的法理伯爵领的角色创建,只要他们持有两个较低等级的头衔或者持有一个相同/更高等级的头衔;帝国头衔需要至少控制81%的法理伯爵领。在欧洲地区,特定文化的AI角色仅会创建王国头衔。
篡夺
如果一名角色领地内囊括了一个头衔超过50%的法理伯爵领,但该头衔被其他角色拥有,且原持有者信仰不被视为敌对或邪恶,则可以篡夺。如果原持有者的信仰被视为敌对或邪恶,那么只有当原持有者的领地内不再有任何该头衔的法理伯爵领时,才能篡夺。
封臣不能篡夺领主的头衔,也不能篡夺等级高于或等于领主的头衔。
法理转移
法理转移(De jure drift)或同化(assimilation)是可以随时间改变王国和帝国法理边界的过程。
通常情况下,公国将在被王国控制超过100年后同化进这个王国。与之相似,王国也会在相同时间同化进帝国。通过内阁任务“整合头衔”可以减少同化所需时间。游戏中每个公国都是特定王国的法理组成。法理封臣很少有理由和能力反抗领主和宣布独立。
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国将开始法理转移至一个王国:
- 整个公国(即所有伯爵领)在国王的领地内。
- 公国头衔不存在、被国王持有或被国王的封臣持有。
- 公国不属于耶路撒冷王国。
- 王国是持有者的主头衔。
- 公国和王国的法理领地接壤或最多相隔两片海区。
到第二年的1月1日,在王国地图模式中法理转移将以虚线条纹显示。将鼠标悬停在公国上将提示到最终同化还需要的年份。
当同化的条件未满足,例如公国内的统治者反抗最高领主或公国的省份被其他独立统治者占领时,同化计时将倒退而不是向前,而且是两倍速。当条件再次满足,例如公国的叛乱被镇压时,同化计时将继续向前。
王国以几乎相同的方式同化到帝国中:皇帝必须持有或控制目标王国下的所有伯爵领头衔。
同化可以使王国和帝国变为名誉头衔。名誉头衔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创建。
宣称
宣称(Claim)代表了角色获得自己未持有的头衔的合法权利,并且允许创建宣称者派系。如果头衔属于封臣,宣称将允许领主剥夺被宣称头衔的同时不增加暴政。此外,宣称提供了通过战争获得被宣称头衔的宣战理由。或者,如果头衔属于领主,而且政体是部落制,宣称者封臣可以执行“挑战统治者”决议,通过决斗争取头衔。宣称分为强宣称和弱宣称。
强宣称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成为弱宣称
弱宣称不能被角色的第一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它被用作宣战理由,而战争无条件和平,该宣称将变成强宣称。
合法子女获得对其父母所有头衔的潜在宣称,如果父母去世但子女未获得该头衔,对应的潜在宣称将变为强宣称。
- 另见:继承#宣称继承
通过以下方式可以获实地头衔的宣称:
- 如果领主的一个头衔至少51%的伯爵领在一个封臣的领地内,则该封臣可以通过“宣称领主头衔”互动花费1500
威望获得该头衔的
弱宣称
- 使用伪造伯爵领宣称内阁任务将获得目标伯爵领的
弱宣称;如果宫廷司祭有高
学识,且统治者未拥有伯爵领所属法理公国头衔,将有20%概率触发一个事件,允许角色获得该公国的宣称。
- 宗族族长可以对宗族成员使用“宣称头衔”互动,获得其主头衔的
弱宣称。
- 拥有圣许漏洞技能的角色可以使用“购买宣称”互动,获得其他角色主头衔的
弱宣称,花费如下:
(注意:如果你角色的主头衔是王国或帝国,你将无法宣称另一个王国/帝国等级的头衔)
![]() |
![]() |
---|---|
![]() |
250 |
![]() |
500 |
![]() |
1000 |
![]() |
2000 |
注意:男爵领不存在宣称。如果要得到某个男爵领,则必须拥有其所属的伯爵领。
索取宣称
通过战争索取某些宣称需要达到额外的条件:
- 如果信仰拥有男性主导教义,女性的宣称只能用于索取其他女性、儿童或者无能统治者的头衔,反之亦然。
- 只能索取自己、直属封臣和成年廷臣的宣称。
剥夺
剥夺封臣头衔是权力再分配的重要方式,对于领地管理至关重要。
剥夺头衔有以下要求:
- 封建制或氏族制统治者需要2级君权(需要部落时期革新全体大会)。
- 部落制统治者需要3级部落权威。这意味着部落统治者在游戏开始至少10年后才能剥夺头衔(除非统治者的文化发现了“全民庭会”革新,需要
北境群雄DLC),而且前提是他们有足够的威望在第一天就采用2级部落权威。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剥夺伯爵及以上等级的头衔将导致 20 基础值的暴政。剥夺头衔的正当理由包括:
- 对将要剥夺的头衔有宣称。
- 封臣犯下某种严重的罪行。
如果封臣不接受剥夺,他们将和其他不满的封臣一起叛乱。被囚禁的封臣不能拒绝剥夺头衔。
持有过多头衔
过度扩张:如果角色是 伯爵或
公爵,领地内最多可以无惩罚地包含30个伯爵领头衔。每多一个伯爵领,
税收将 -5%。伯爵等级的角色不太可能遇到此情况,因为他们进一步被更低的
直辖上限限制。
持有过多公国:如果角色是 国王或
皇帝,最多能无惩罚地持有2个公爵头衔。每多一个公国,将使所有封臣 -15
好感。
罗马帝国
罗马帝国是一个有特殊机制的头衔,在创建前为名誉头衔。它可以通过“重建罗马帝国”创建,而且会取代原有的头衔。如果拥有多个帝国头衔,则这些头衔的法理组成都会被整合进罗马帝国。罗马帝国头衔的持有者始终拥有 奥古斯都特质和“收复帝国行省”宣战理由。
如果罗马帝国的持有者信奉基督教或希腊-罗马多神教,当收复了一个重建帝国时没有征服的旧行省时会获得 350 威望。旧行省的列表如下:
行省 | 展开公国 |
---|
收复所有行省还会额外获得 350 威望。
名誉头衔
名誉头衔只能在特殊情况下获得,且不是法理等级的组成部分。
其他宗教领袖也有自己的名誉头衔,均为公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