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Alliance)可以在兩個統治者之間建立,來讓統治者可以通過外交互動來召喚對方加入戰爭或加入對方的戰爭。對盟友宣戰會獲得持續三年的 -25 大眾好感懲罰。如果結盟的條件不再滿足,同盟將自動結束,儘管正在進行的戰爭不受影響。
建立同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已結婚的兩個角色之間會自動創建一個同盟,並且當兩個統治者的兩個近親家庭成員已婚或已訂婚時,也會自動創建一個同盟。在結婚提議界面上可以查看結婚提議是否會導致結盟。統治者也可以進行同盟談判。
同盟談判[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尚未結盟並且未被囚禁的兩位統治者可以通過兩種互動來結盟:
注意,如果兩位統治者可以使用「提議同盟」互動,將不會再顯示「同盟談判」互動。[1] 此外,如果接收人在過去100年內拒絕了提議人的同盟請求,同盟不能再被提出。[2]
同盟談判互動[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滿足以下條件時可以使用「同盟談判」互動:
- 兩位統治者之間沒有發生戰爭;
- 接受方不是綁架者或被綁架者;[3]
- 提議方是伯爵或以上。[1]
- 一個統治者是另一個統治者的:
- 此外,他們可能因一場婚姻而產生聯繫,如果一方的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與另一方的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結婚。[5]
提議同盟互動[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角色擁有「自衛談判」外交技能時可以使用「提議同盟」互動,不能使用「同盟談判」互動。領主和封臣不能互相提議同盟。此外,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同盟接受度[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同盟的接受度取決於你的宗族威望等級、主頭銜等級差距、軍力差距以及目標的好感 。此外,接受度還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影響:
來源 | 接受度 |
---|---|
畏懼 | +100 |
懼怕 | +50 |
封臣 | +40 |
我是宣稱者 | +25 |
同一家族 | +15 |
繼承人 | +10 |
來源 | 接受度 |
---|---|
是一名宣稱者 | -200 |
仇敵 | -100 |
邪惡信仰 | -80 |
敵對信仰 | -60 |
戰爭中 | -50 |
迷途信仰 | -40 |
不同信仰 | -20 |
可以使用牽制來使同盟談判被接受,無論它是強牽制還是弱牽制。
加入戰爭[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當一名角色處於戰爭中,他的任何一個盟友都可以選擇通過「提議加入戰爭」的交互來加入戰爭,這時被交互的角色總是會同意請求。或者,處於戰爭中的角色可以選擇通過「召集加入戰爭」交互來請求他們的盟友加入戰爭。接受度由角色的 好感決定,修正如下:
原因 | 接受度 |
---|---|
繼承人 | 總是 |
配偶 | 總是 |
防禦戰爭 | +50 |
對盟友的防禦性戰爭 | -25 |
對盟友的進攻性戰爭 | -50 |
敵人的繼承人 | 絕不 |
敵人的配偶 | 絕不 |
召集盟友加入防禦性戰爭沒有威望花費。但是,在進攻性戰爭中,將根據盟友的級別花費一定威望:
級別 | 威望花費 |
---|---|
男爵 | 750[6] |
伯爵 | 75 |
公爵 | 150 |
國王 | 350 |
皇帝 | 750 |
拒絕一個盟友的「召集加入戰爭」請求將會遭受來自請求者的好感度懲罰(拒絕進攻性戰爭召喚 -20;拒絕防禦性戰爭召喚 -50);並失去名聲(拒絕進攻性戰爭召喚 -350;拒絕防禦性戰爭召喚 -750)。
參考資料[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 1.0 1.1 1.2
game\common\character_interactions\00_alliance.txt
- ↑
game\common\opinion_modifiers\00_marriage_opinions.txt
,refused_alliance_opinion
- ↑ 3.0 3.1
game\common\scripted_triggers\00_available_for_events_triggers.txt
,is_diplomatically_available
- ↑ 所以就是,一方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女)、叔舅、姑姨、侄甥或侄甥女。
- ↑
game\common\scripted_triggers\00_family_triggers.txt
,is_any_family_relation_or_spouse_trigger
- ↑
call_ally.0100
在game\events\interaction_events\alliance_interaction_events.txt
中。召集男爵和皇帝將花費massive_prestige_val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