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是不情願地被囚禁在某角色宮廷內的角色。可以通過
囚禁互動、
綁架陰謀、
佔領地產、
劫掠、戰鬥或決鬥來獲得囚犯。一位統治者可以嘗試囚禁領地內的任何角色,但在對方無囚禁
罪行的前提下會增加
暴政(尤其當囚犯是貴族時)。囚禁者可以就囚犯進行談判放人、要求贖金、折磨或處決的互動。若一名囚犯為囚禁者戰爭敵對方主頭銜的第三順位(或更近)繼承人,則會作為有價值的俘虜為囚禁者提供戰爭分數,但會在戰爭結束後被釋放。
囚犯價值[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囚犯的頭銜等級影響其被釋放、贖回或處罰時的價值。
| 頭銜等級 | ||||||||
|---|---|---|---|---|---|---|---|---|
| 統治者/主要繼承人 | 配偶 | 近親 | 其他 | 處決/折磨 | 閹割/致盲 | |||
| — | — | — | 10 | 0 | 10 | 0 | 無 | |
| 30 | 15 | 10 | 10 | 0 | 10 | 0 | 無 | |
| 50 | 25 | 15 | 10 | 5 | 20 | 0 | 僅繼承人獲得 | |
| 100 | 50 | 25 | 10 | 10 | 20 | 20 | 僅繼承人獲得 | |
| 200 | 100 | 50 | 20 | 15 | 30 | 40 | 名作級 | |
| 500 | 250 | 125 | 50 | 30 | 30 | 60 | 卓越級 | |
囚禁效果[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囚犯將被囚禁在地牢或被軟禁,且可被囚禁者隨意更換場所。默認情況下
出身卑微囚犯會被打入地牢,貴族囚犯則會被軟禁。囚禁期間其會受到處罰:
| 效果 | 軟禁影響 | 打入地牢影響 |
|---|---|---|
| -5 | ||
| -20 | -30 | |
| +100% | ||
| -75% | -150% | |
| — | +50% | |
| — | -15 | |
| — | -2 | |
| — | -25% | |
此外,一位被打入地牢至少5年的角色可能獲得
患病或
肺炎特質。
囚犯在獄中時會獲得
壓力,壓力過多會最終將囚犯導向死亡。這將由事件stress_threshold_prison.3999處理,且其死亡原因會被稱為「死在獄中」。
談判放人[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統治者釋放囚犯時可以對其提出下列要求:
| 條件 | 接受度 | 10年內好感 | 要求 |
|---|---|---|---|
| 獲得 |
-80 | -20 | |
| 要求改信 | -20 | -10 |
|
| 驅逐 | -50 | -20 |
|
| 招募 | -10 | -15 |
|
| 放棄宣稱 | -25 | -30 | |
| 誓發終身願 | -30 | -10 |
|
無條件釋放囚犯會 -10
恐怖值並 +20
10年囚犯好感。若角色頭銜等級足夠高,無條件釋放可能獲得
正統性。
要求贖金[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統治者可以憑藉囚犯要求贖金,令支付者支付
金錢或給予一個
弱牽制來換取囚犯的自由。要求贖金互動對囚犯使用,而不是對支付者使用。支付者順序為:
- 囚犯自己若其有地
- 囚犯的直屬領主其為廷臣
- 囚犯自己若其無地
支付者也可以主動向囚禁者支付贖金或對其使用牽制來換取囚犯的自由。由領主為其支付贖金的封臣和廷臣將
+5 1年好感。
當使用
金錢支付時,特定囚犯的贖金取決於贖金接收方的主頭銜等級以及囚犯與接收方的關係。若配偶同時是主要繼承人和/或近親,則僅適用配偶價格。若贖金接收方無力支付全額贖金,則價格將降至其剩餘金錢數額。若囚禁者擁有金錢義務技能,所有贖金將提升至約6倍囚禁者稅收收入(50~300金錢)。若無領地且無領主的角色,在囚禁者擁有金錢義務技能(可進一步提升)或該角色至少持有100金錢時,贖金費用為100金錢。
處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處罰角色可能根據處罰方式及囚犯頭銜等級獲得
恐怖值。
處決[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處決囚犯會 -20
囚犯宗族成員好感、 -25
囚犯領主好感、-30
囚犯朋友與情人好感及 -50
囚犯家屬好感。在囚犯無處決
罪行或信仰不被視為敵對或邪惡的情況下處決囚犯會 +2
暴政。
共有3種普通處決方式:
| 處決方式 | 要求 | |
|---|---|---|
| 砍頭 |
|
|
| 燒死在火刑柱上 | ||
| 獻祭 |
|
可通過下列選項增強處決效果(附加特殊效果):
- 擁有
食人特質或信仰擁有
食人禮核心教義的角色可選擇砍頭……然後吃掉!選項以食用囚犯從而 -35
壓力且有20%概率獲得
患病特質並獲得
食人特質。 - 僱傭
處刑人宮廷職位的統治者在領地首都尚未有該修正情況下可選擇公開處決選項以讓
領地首都獲得
舉行公開處決5年修正:
+15 民眾好感度,並依據能力等級為所有領地伯爵領 +3 控制力。 - 僱傭
犬舍管理員執事的冒險者會解鎖犬決處決選項。 - 擁有
兩腳羊技能的冒險者可將囚犯通過做成神秘的肉選項轉化為隨機數量的
補給。
若角色擁有
朝廷且擁有
專斷、
欺詐、
冷酷、
虐待狂或
睚眥必報特質,處決
仇敵有25%概率解鎖將其頭骨製成底座物品寶物的選項。若囚犯為
死敵則必定觸發該選項。若統治者未僱傭
處刑人則 -30
私人醫生或
古物研究官好感。
折磨[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折磨角色會產生下列效果:
- 折磨者 +20
恐怖值 - 折磨者 -100
虔誠若其信仰禁止折磨 - 折磨者 -10
壓力若其擁有
虐待狂特質 - 折磨者 +10
壓力若其擁有
輕信他人特質 - 折磨者 +100
壓力若其擁有
慈悲特質 - 折磨者 -75
被折磨者50年好感 - 被折磨者獲得
近期被虐待5年修正:
-0.75 健康 - 被折磨者可選擇通過透露擁有或知曉的一個
秘密來逃避折磨
傳統刑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以下刑罰僅在文化擁有特定傳統時可用於成年角色:
- 閹割:
阿姆哈拉山民、
宮廷宦官、
拜占庭傳統或
宮廷政治傳統解鎖。若囚犯年齡低於12歲將獲得
無須閹人特質,否則獲得
閹人特質。被閹割角色66%概率5年內承受
健康與
壓力的重大懲罰,除非該角色僱傭
私人醫生(此時概率依能力等級在15%~50%浮動)。閹割會 -50
50年囚犯好感並 -20
20年親屬好感。 - 致盲:
拜占庭傳統、
仁慈致盲或
宮廷政治傳統解鎖。囚犯獲得
失明特質。致盲會 -50
50年囚犯好感並 -20
20年親屬好感。 - 致殘:僅適用於雙頭政治中的角色,並將終止權力共享。可選擇使囚犯獲得
失明、
毀容、
獨腿或
殘廢特質。男性亦可被閹割。若由共治皇帝執行,其將奪取皇帝除世族頭銜外的所有頭銜。
烈日裁判[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烈日裁判是擁有
太陽崇拜核心教義信仰可用的處罰,僅適用於
罪犯。處刑者將 +100
虔誠。囚犯可能死亡或倖存,若倖存且信仰相同則將獲得
太陽神的祝福15年修正:+3 每月虔誠及 +15 相同信仰好感。倖存概率取決於首都領地地形及囚犯
健康。
罪行[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罪行指允許角色在不招致暴政的情況下囚禁領地內某人,並可消除特定懲罰所產生
暴政的行為。廷臣與封臣的罪行可被赦免,以
好感增益為代價避免正當囚禁。下列行為構成犯罪:
| 罪行 | 要求 | 時長 | 剝奪頭銜 | 驅逐 | 處決 |
|---|---|---|---|---|---|
| 宣戰 | 12年 | ||||
| 折磨了我 | 50年 | ||||
| 致盲了我 | 50年 | ||||
| 閹割了我 | 50年 | ||||
| 拒絕了剝奪頭銜 | 20年 | ||||
| 拒絕了囚禁封臣 | 20年 | ||||
| 拒絕了收回封臣 | 20年 | ||||
| 逮捕未遂 | 15年 | ||||
| 貪污 | 10年 | ||||
| 謀劃政變 | 50年 | ||||
| 篡奪我的攝政 | 20年 | ||||
| 密謀針對我 | 10年 | ||||
| 竊取了我的寶物 | 15年 | ||||
| 試圖竊取我的寶物 | 5年 | ||||
| 謀殺我未遂 | 終生 | ||||
| 綁架未遂 | 10年 | ||||
| 綁架我 | 終生 | ||||
| 私奔 | 30年 | ||||
| 私奔未遂 | 15年 | ||||
| 正密謀反對我 | 10年 | ||||
| 跟蹤領主 | 10年 | ||||
| 越獄 | 10年 | ||||
| 反抗我 | 15年 | ||||
| 對我的治療失敗 | 10年 | ||||
| 沒能照顧好我 | 10年 | ||||
| 睡了我的配偶 | 15年 | ||||
| 盜竊 | 20年 | ||||
| 燒毀我的果園 | 10年 | ||||
| 密謀反對領主 | 20年 | ||||
| 叛徒 | 20年 | ||||
| 傷害與我親近的人 | 終身 | ||||
| 殺害與我親近的人 | 終身 |
宗族罪行[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家族罪行由針對角色的特定行為引發,允許作為受害者近親的任何統治者監禁該犯罪角色。
| 罪行 | 要求 | 時長 | 驅逐 | 處決 |
|---|---|---|---|---|
| 對親屬的治療失敗 | 10年 | |||
| 沒能照顧好親屬 | 10年 | |||
| 折磨了親族成員 | 20年 | |||
| 謀殺親族成員未遂 | 終身 | |||
| 謀殺了親族成員 | 終身 | |||
| 綁架家人 | 終身 | |||
| 非法處決了親族 | 終身 |
宗教罪行[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若角色持有被信仰視為罪行的惡名特質,所有同信仰角色將視其為罪犯。
| 罪行 | 要求 | 剝奪頭銜 | 驅逐 | 處決 |
|---|---|---|---|---|
| 眾所周知的食人者 | 角色擁有 |
|||
| 被絕罰 | 角色擁有 |
|||
| 眾所周知的通姦者 | 角色擁有 |
|||
| 眾所周知的私通者 | 角色擁有 |
|||
| 眾所周知的變態 | 角色擁有 |
|||
| 眾所周知的雞姦者 | 角色擁有 |
|||
| 眾所周知的巫師 | 角色擁有 |
|||
| 眾所周知的弒親禽獸 | 角色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