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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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Alliance)可以在亮明角色之間建立,以讓雙方可以通過外交互動召喚對方加入戰爭或加入對方戰爭且不能在沒有 罪行情況下 剝奪對方頭銜。對盟友宣戰會 -25 3年大眾好感。若結盟的條件不再滿足,同盟將自動結束,儘管正在進行的戰爭不受影響。同盟僅能在 伯爵及以上角色間建立,無論是否擁有土地。

建立同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已結婚的兩個角色之間會自動創建一個同盟,並且當兩個統治者的兩個近親家庭成員已婚或已訂婚時,也會自動創建一個同盟。在結婚提議界面上可以查看結婚提議是否會導致結盟。處於和平且未被 囚禁的統治者滿足下列條件時可以進行同盟談判:

  • 同盟談判若統治者通過血緣或婚姻成為親族。
  • 提議同盟若解鎖 自衛談判技能。

在多人遊戲中若一名玩家拒絕了結盟提議,另一名玩家就不能向同一名玩家提議同盟。

同盟接受度[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同盟的接受度取決於你的宗族威望等級、主頭銜等級差距、軍力差距以及 目標好感。此外,接受度還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影響:

來源 接受度
Terrified.png 畏懼 +100
Intimidated.png 懼怕 +50
對方為宣稱者 +25
朋友 +25
情人 +25
封臣 +20
相同家族 +10
遠親 +10
繼承人 +10
來源 接受度
死敵 -300
是宣稱者 -200
仇敵 -100
12年內交過戰 -100
邪惡信仰 -80
敵對信仰 -60
處於戰爭 -50
迷途信仰 -40
不同信仰 -20

可以使用牽制來使同盟談判被接受,無論它是強牽制還是弱牽制。

加入戰爭[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當一名角色處於戰爭中,他的任何一個盟友都可以選擇通過「提議加入戰爭」的交互來加入戰爭,這時被交互的角色總是會同意請求。或者,處於戰爭中的角色可以選擇通過「召集加入戰爭」交互來請求他們的盟友加入戰爭。接受度由角色的 好感決定,修正如下:

原因 接受度
繼承人 Yes
配偶 Yes
防禦戰爭 +50
對其盟友的防禦性戰爭 -25
對其盟友的進攻性戰爭 -50
敵人的繼承人
敵人的配偶

召集盟友加入防禦性戰爭沒有威望花費。但是,在進攻性戰爭中,將根據盟友的級別花費一定威望:

頭銜等級 威望花費
伯爵 75
公爵 150
國王 350
皇帝 750

拒絕一個盟友的「召集加入戰爭」請求將會遭受來自請求者的 好感懲罰(拒絕進攻性戰爭召喚 -20;拒絕防禦性戰爭召喚 -50);並失去 名聲(拒絕進攻性戰爭召喚 -350;拒絕防禦性戰爭召喚 -750) 。

若戰爭持續至少兩年且參戰盟友的戰爭貢獻為0%,盟友將 -20 戰爭領袖好感且必須支付 金錢或 威望,或承諾在一年內賺取戰爭貢獻。違背承諾將 -1 威望等級並 -50 戰爭領袖好感。

聯盟[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聯盟是由獨立 伯爵或 公爵組成的同盟,其會自動加入彼此的防禦戰爭,但不會參與進攻戰爭。聯盟中的統治者間不能 發動戰爭或 劫掠、不能創建新 頭銜,其 權威法被限制在2級、並解鎖 升格部落聯盟決議。聯盟領地使用聯盟創建者的地圖顏色。

僅有 部落制或 游牧制統治者可以創建或加入聯盟。加入聯盟的 游牧制統治者獲得 (county fertility positiveTemplate:Icon中的未知key) 聯盟牧場5年修正:-25% 伯爵領肥力消耗且 +30 游牧首都所在伯爵領伯爵領肥力。若統治者離開聯盟,則該修正會被移除。遷徙後會自動離開聯盟。

創建聯盟需要通過 呼籲建立聯盟決議以解鎖 (offer confederationTemplate:Icon中的未知key) 提議聯盟互動。接受度可以通過花費 威望、 牧群或 牽制來提高。聯盟規模達到3時接受度就會適度降低。

若兩位統治者擁有相同的文化,則接受度會提高且聯盟將以其文化命名。否則聯盟將以創建者的法理公國命名。

參考資料[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機制 
角色 角色屬性特質資源生活方式宗族親族文化革新傳統修正寶物
領地與管理 領地封臣內閣宮廷謀略政體法律決議頭銜男爵領伯爵領朝廷建築
戰爭 戰爭決鬥宣戰理由同盟軍隊受僱軍隊
信仰 宗教信仰教義核心教義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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