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教义 | 效果 | 最大虔诚花费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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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观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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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信仰领袖,则其文化军事惯例不能为女性主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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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男性优先,男女平等和女性优先继承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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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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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信仰领袖,则其文化军事惯例不能为男性主导 | |
宗教态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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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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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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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圣职专权传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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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信仰领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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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信仰领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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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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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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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职专权传统 | |
朝圣态度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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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起朝圣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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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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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 |||
穆罕默德的继承 | |
视其他逊尼派信仰为迷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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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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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其他什叶派信仰为迷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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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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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其他出走派信仰为迷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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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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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同宗教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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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 |
哈拉卡权威 | |
犹太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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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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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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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 | |||
善与恶 | |
视其他善信派信仰为迷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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祆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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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同宗教优势 | 200 | 祆教 | |
普世教会合一 | 普世教会合一 | 视拥有普世教会合一教义的基督教信仰为迷途而非敌对 | 0 |
“礼仪”核心教义 旧信仰有普世教会合一教义 |
(→神职人员教义) |
(→主要教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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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行: | 第280行: | ||
|- id="善与恶" | |- id="善与恶" | ||
| rowspan=2 | '''善与恶''' | | rowspan=2 | '''善与恶''' | ||
| | | {{icon|behdin}} {{ruby|善信派|doctrine_major_branch_behdin}} | ||
| | | {{icon|behdin}} 视其他善信派信仰为迷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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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con|behdin}} 善信派:600 | ||
* | * {{icon|korramdin}} 乐信派:1800 | ||
| [[File:Icon piety zoroastrian 01.png|24px]] 祆教 | | [[File:Icon piety zoroastrian 01.png|24px]] 祆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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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con|korramdin}} {{ruby|乐信派|doctrine_heretic_branch_zandik}} | ||
| {{icon|advantage}} {{green|+5}} 对同宗教优势 | | {{icon|advantage}} {{green|+5}} 对同宗教优势 | ||
| 200 | | 200 | ||
第373行: | 第373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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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span=2 | '''善与恶''' | | rowspan=2 | '''善与恶''' | ||
| | | {{icon|behdin}} 善信派 | ||
| ''尽管在习俗的特性上我们可能有一些区别,但我们主流的祆教徒会不赞同对阿胡拉·马兹达忠诚的基本原则吗?'' | | ''尽管在习俗的特性上我们可能有一些区别,但我们主流的祆教徒会不赞同对阿胡拉·马兹达忠诚的基本原则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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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con|korramdin}} 乐信派 | ||
| ''善信派称我们为异端、被抛弃者和颠覆分子。虽然除了他们的鄙夷外,没有什么能把我们联合到一起,但正义却号令我们反抗,他们的藐视坚定了我们的心。'' | | ''善信派称我们为异端、被抛弃者和颠覆分子。虽然除了他们的鄙夷外,没有什么能把我们联合到一起,但正义却号令我们反抗,他们的藐视坚定了我们的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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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 (三) 23:20的最新版本
每种信仰都有一系列教义(Doctrines),决定信仰内接受和禁止什么。
主要教义[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主要教义决定了信仰本身的规则,并对领地治理有相当大的影响。
婚姻教义[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另见:婚姻
婚姻教义决定了角色的结婚对象的范围、结婚与离婚的条件与私生子的地位。
罪行教义[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罪行教义决定某些行为是被接受,忌讳还是视为 罪行。被忌讳的行为产生秘密的可以被勒索为 弱牵制,而罪行产生的秘密可以被勒索为 强牵制。 揭露这样的秘密使相关角色获得一个负面名声特质,导致他们失去一级 奉献等级,并且所有忌讳这种行为或者视其为罪行的角色对他们的 好感降低。 某些行为可以被一些信仰视为美德。此类型会使此行为所对应的特质成为该信仰中的美德。
类别 | 特质 | 教义 | 最大虔诚花费 | 描述 |
---|---|---|---|---|
同性关系 |
鸡奸者 | 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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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奸者的罪恶欲望对社会有害,所以他们应为他们犯下的过错而受到处罚并被关押。 |
忌讳 |
|
不论情况如何,两个男人之间互相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不自然的。 | ||
接受 |
|
爱超越了肉体,如此深刻和奇妙,不受区区性别所限制。 | ||
男性通奸 |
|
罪行 |
|
男性在婚姻之外进行性交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 |
忌讳 |
|
男性的婚外交媾是一种罪恶,但就像所有的罪恶一样,只有神才能判断他们的过犯。 | ||
接纳 |
|
一个男人决定进行婚外交媾没有本质上的错误,一切都取决于他自己。 | ||
女性通奸 |
|
罪行 |
|
女性在婚姻之外进行性交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 |
忌讳 |
|
女性的婚外交媾是一种罪恶,但就像所有的罪恶一样,只有神才能判断他们的过犯。 | ||
接纳 |
|
一个女人决定进行婚外交媾没有本质上的错误,一切都取决于她自己。 | ||
性变态 |
变态 | 罪行 |
|
爱其他人的方式中显然只有一种是正确。对此形式的任何偏离都是罪恶,应当得到处罚。 |
忌讳 |
|
有些性行为怪异又反常。按照常情,有那类欲望的人都一样地变态和古怪。 | ||
接纳 |
|
爱情是美好而神圣的,不论形式。每个人都应被允许去爱,做他们想要的。 | ||
美德(需选择 肉体欢愉核心教义) |
|
肉体的欢愉让我们更接近神明,因此那些情欲不受传统束缚的人是我们信仰中的美德模范。 | ||
巫术 |
巫师 | 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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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神灵才有权在大地上行奇迹。任何亵渎地试图模仿做同样事的人都应该因为其狂妄和傲慢而受到惩罚。 |
忌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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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对超自然力量的合法管辖权,所以任何强迫这些力量服从于凡人意志的企图本质上都是误入歧途。 | ||
接受 |
|
魔法充斥着我们周遭的世界,我们拥有与我们祖先一样的资格和特权去操控魔法。 | ||
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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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巫术就是将自己的灵魂置于邪灵的危险之中。他们十分勇敢,帮助我们保持必要的灵魂洁净,因此巫者应该受到崇敬。 | ||
弑亲 |
|
杀死宗族成员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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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亲属血脉相连,即使杀死远亲对整个宗族都是严重的大罪。这样的过犯不会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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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亲族成员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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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自己亲族是一个人能犯下的最可恶的罪行。任何这样做的人将被严惩。 | ||
杀死至亲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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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正且正义的社会不会容忍同室操戈及类似的行为。这种罪行必须受到惩处。 | ||
忌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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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杀害亲属骇人听闻,但是本质上它与其他谋杀罪行比起来并没有更罪恶。 | ||
接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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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家人与其他类型的谋杀相同,不应被区别对待。 |
神职人员教义[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神职人员教义有多种效果,只适用于宫廷司祭、领地祭司、神殿持有者和拥有 誓愿者特质的角色。
类别 | 教义 | 效果 | 最大虔诚花费 | 描述 |
---|---|---|---|---|
神职人员的作用 |
控制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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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士]从[神][祂]本人那里获得权威,这种权威在大地上依然有效。 |
施舍与安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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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司祭]必定会确保穷人与受压迫的人有充足的食物和居所,如果那些人不能自给自足的话。 | ||
征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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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都有责任拿起武器保卫我们的信仰,我们的[司祭]有责任提醒每一个人这一点。 | ||
神职的性别限制 |
仅男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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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男性可以肩负起重任,担当我们信仰的[司祭]。 |
性别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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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圣召的任何人都能够成为[司祭],不论性别。 | |
仅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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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女性有足够的智慧解读[神]的意愿,并担当我们信仰的[司祭]。 | |
神职人员的婚姻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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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是一项神圣的制度,[司祭]应当如其他虔诚的信徒一般加入它。 |
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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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司祭]意味着将一生献给[神]。如果还想要获得一个凡间的配偶,那会是非常不虔诚的。 | |
神职人员的任命 |
世俗,可被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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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终究是领地的仆人,除了少数限制之外,也应该受领主雇佣和开除。 |
属灵,可被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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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士]任命所有的[主教],但世俗统治者仍应能开除那些不讨其欢心的人。 | ||
世俗,终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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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应该能够选择自己的[主教],但他们的职责是神圣的,他们的任命不可撤销。 | |
属灵,终身 |
|
[主教]是神灵的仆人,[教士]作为神灵之代表为职位做出的选择是最终而绝对的。 | ||
丧葬传统 | 克制式葬礼 | 葬礼活动提供更多获得虔诚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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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死了,但灵魂还活着。死亡不是悲伤和哀悼的时刻,而是通过葬礼,以安静、谦逊的仪式将死者的遗体埋葬来纪念死者。 |
哀号式葬礼 | 葬礼活动提供更多降低压力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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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已经踏上了前往[afterlife name]的漫长旅程,我们在生者的世界里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所有认识死者的人都必须聚集在一起,公开表达他们的悲痛。这既是对死者的敬意,也是对他们离去所带来的悲痛的净化。 | |
火葬 | 降低葬礼活动的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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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灰烬中来,自灰烬中去。死者的尸体被放在巨大的火葬柴堆中焚烧,由此产生的骨灰被撒在大地之上,继续死者的旅程。 | |
天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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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不应被禁锢在地下,更好的结局是由食腐鸟类吞食,这种最后的慷慨使他们得以反哺这个曾经哺育他们的世界。 | ||
制为木乃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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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已死,但它仍是灵魂前往[afterlife name]的容器。因此,肉体必须像灵魂一样永恒,等待[至高神名]的审判。 |
特殊教义[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一些信仰有额外的特殊教义。
教义 | 效果 | 信仰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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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的教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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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基督教 | 这个世上有些人遵循耶稣的教导但不承认他的神性。尽管这是亵渎神圣,我们仍应对这些迷途的灵魂展现同情,他们有一天可能会皈依正信。 |
先知的圣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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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伊斯兰教 | 尽管并未遵循先知的律法,世界上却有些人接受安拉旨意的指引,他们却一无所知。假以时日,这些半信半疑之人或许会舍弃他们的邪恶道路,并成为乌玛的真正一员! |
摩西的教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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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犹太教 | 并非所有外邦人都生活在罪恶中。尤其是那些尊敬上帝选民的人,和那些值得我们回敬以一定尊重的人。 |
多种宗教交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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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印度教、耆那教和道教 | 并非只有一种信仰将我们连接在一起,而是多种信仰共同组成了我们社会的宗教生态。虽然自称有所不同、遵循的道路亦不一样,某些我们信仰系统的外来者已经学会了在我们的社会中共存,如同是我们的一员。 |
废除祭司职 | 不可以通过常规方式创建信仰领袖
解锁一项重建信仰领袖头衔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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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仰的大祭司一职已经被完全废除。任何想要任命大祭司的尝试都需要先彻底重建传统的宗教结构。 |
玛拉基预言 | 只能通过决议重建信仰领袖头衔 |
所有犹太教(除 撒玛利亚派) |
在传统的犹太教教义下,只有当先知降临或是找到了适合担任祭司的亚伦后裔时,才能委任新的大祭司。 |
裸体神职 | 神职人员和 狂热的角色不穿衣服 | 天衣派 | 我们的神职知道,衣服困住了灵魂,阻止我们达成真正的觉悟。只有褪去我们的衣物,我们才能令灵魂觉醒,体验渡津者的爱。 |
世界的合法统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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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成为转轮圣王”的达摩宗教 | 我们将给所有民族带来一个和平繁荣纪元。我们是世界的合法统治者。 |
完全宽容 | 所有信仰都被视为正义 | 所有(要求游戏规则“信仰接受度”设置为完全) | 所有人都自由选择自己的信仰。我们之间的差异不会让我们分裂,只让我们更加强大。 |
吉兹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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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伊斯兰教 | 只有信徒能服兵役,不信者要因为他们受到保护而被课税。 |
诺斯替主义 | 所有二元神教 | 居住于所有人类中的神性火花能通过知识得到解脱,回归其灵界中的天堂之源。 | |
埃利班笃斯学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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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交加的夜晚”事件链) | 埃利班笃斯学派的嗣子论派信徒更乐意关注基督论中的微妙变化,强调与三位一体派教义精确差异的重要性,认为精心设论的复杂辨析远远优于缺乏理据的简单解释。 |
费利克斯学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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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交加的夜晚”事件链) | 费利克斯学派的嗣子论派信徒相信实用性要高于纯洁性,理解自己必须要在敌对体系中发挥作用,才能动摇其根基。他们认为,为了追寻崇高事业而撒下一句罪恶的谎言,抵得上一千句直率的真话。 |
激进学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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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交加的夜晚”事件链) | 激进的嗣子论派信徒除圣父以外,不认别的神,不接受肉体凡胎中产生的神性,除他们自己以外,也不承认别的基督徒。接纳基督而不认同教规中的每一个字,就相当于承认了叛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