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本頁面所適用的版本可能已經過時,最後更新於1.4

繼承Succession)即頭銜的傳承。在頭銜的當前持有者去世退位時觸發。頭銜的繼承法決定繼承順位,以及已故統治者擁有多個頭銜時繼承人之間如何分配頭銜。

繼承人[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繼承人是指可以繼承頭銜的角色。將要繼承統治者主頭銜的繼承人是第一繼承人。此外,玩家繼承人是指玩家在當前角色去世後將會繼續扮演的角色。玩家繼承人一般是第一繼承人,除非第一繼承人來自不同宗族。

有繼承資格的子女[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性別法決定了哪些孩子可以繼承頭銜:
    • 僅男性:僅兒子繼承頭銜。
    • 僅女性:僅女兒繼承頭銜。
    • 男性優先:如果存在有繼承資格的兒子,女兒將不能繼承頭銜。擁有至少一個兒子的女兒優先於沒有兒子的女兒。
    • 女性優先:如果存在有繼承資格的女兒,兒子將不能繼承頭銜。擁有至少一個女兒的兒子優先於沒有女兒的兒子。
    • 男女平等:兒子和女兒都可能繼承頭銜。
  • 神權制統治者無法繼承頭銜
  • 擁有以下特質者無法繼承頭銜:()
    • Trait bastard.png 私生子/Trait bastard founder.png 私生子家族創建者
    • Trait disinherited.png 被剝奪繼承權(宗族內繼承)
    • Trait eunuch.png 閹人
    • Trait devoted.png 修士/修女(獲得宣稱且子女仍有繼承權)
    • Trait order member.png 騎士團成員(獲得宣稱且子女仍有繼承權)

領地繼承法[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領地繼承法決定沒有單獨頭銜繼承法的頭銜的繼承。

單繼承人[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長嗣繼承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所有頭銜都被最年長的有繼承資格的孩子繼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剝奪繼承權的子女的後代優先於更年幼的子女。如果性別法設置為男性優先,女兒的兒子優先於他們的父母;女性優先則相反。

如果沒有在世的子孫,頭銜將傳給父親(父系婚姻)或者母親(母系婚姻)。如果父母離世,將按照同樣的原則在其後代中尋找繼承人。

幼子繼承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所有頭銜被最年幼的有繼承資格的孩子繼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剝奪繼承權的子女的後代優先於更年長的子女。如果性別法設置為男性優先,女兒的兒子優先於他們的父母;女性優先則相反。

如果沒有在世的子孫,頭銜將傳給父親(父系婚姻)或者母親(母系婚姻)。如果父母離世,將按照同樣的原則在其後代中尋找繼承人。

家族年長者繼承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所有頭銜被最年長的有繼承資格的家族成員繼承。如果性別法設置為男性優先,年輕(相對於年長女性)男性優先於年長女性;女性優先則相反。

多繼承人[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常規)分割繼承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 最年長的子女繼承主頭銜、領地首都和與之相關的所有直屬法理頭銜。
  2. 所有帝國頭銜 ,將按其顯示順序進行分配,擁有最少帝國頭銜的最年長子女在分配中優先。如果非主要繼承人獲得了某個帝國頭銜,他們將被分配該帝國頭銜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級頭銜。重要的是,這些獲得了帝國頭銜的非主繼承人將不會進入下面的分配環節。
  3. 所有王國頭銜 ,將按其顯示順序進行分配,擁有最少帝國+王國頭銜的最年長子女在分配中優先。如果非主要繼承人獲得了某個王國頭銜,他們將被分配該王國頭銜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級頭銜。重要的是,這些獲得了王國頭銜的非主繼承人將不會進入下面的分配環節。
  4. 所有公國頭銜 ,將按其顯示順序進行分配,擁有最少帝國+王國+公國頭銜的最年長子女在分配中優先。如果非主要繼承人獲得了某個公國頭銜,他們將被分配該公國頭銜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級頭銜。重要的是,這些獲得了公國頭銜的非主繼承人將不會進入下面的分配環節。
  5. 所有伯爵頭銜 ,將按其顯示順序進行分配,擁有最少伯爵頭銜的最年長子女在分配中優先。
  6. 所有男爵頭銜 ,將會被分配至那些擁有他們法理伯爵頭銜的繼承人。

注意:

  • 如果第一繼承人的等級在繼承前與主頭銜相等,則其不會繼承領地首都法理所屬的最高頭銜。
  • 如果子女已經去世,但其有繼承資格的子女會代替其繼承。[1]
  • 如果一名繼承人持有其他繼承人將要繼承的頭銜內的領地,則會在同等級的頭銜內進行交換。
  • 年幼的子女如果繼承了比主頭銜等級低的頭銜,則只會成為第一繼承人的封臣。
  • 繼承前子女持有的頭銜也被考慮在內。
  • 如果不存在有繼承資格的子女,則最年長的有繼承資格的親屬繼承所有頭銜。

聯盟分割繼承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繼承邏輯與(常規)分割繼承制相同,但會在繼承前自動創建一切可以創建的頭銜。

高等分割繼承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繼承邏輯與(常規)分割繼承制相似,但是在每一步繼承時第一繼承人都會先繼承一半的頭銜,剩餘部分再由其他子女分割。如果剩餘頭銜數量除不盡,則餘數歸第一繼承人。

舉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第一繼承人規則[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下面的示意圖展示了主頭銜的繼承順序。正方形代表男性,圓代表女性。僅顯示有效的候選人(忽略性別繼承法)。黑色表示已去世。

Succession examples.png

分割規則[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下面的示意圖展示了每個頭銜分別被四個繼承人中哪一位繼承。較高等級的頭銜在較低等級的頭銜之上顯示,並且繪出它們的法理關係。王冠表明哪個伯爵領是首都。黑色表示主頭銜。

Partition examples.png

頭銜特定繼承[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頭銜繼承法可以被指定給單個頭銜。除性別法之外,頭銜繼承法都是選舉繼承制的形式。頭銜繼承法的選擇受到等級、文化和信仰的限制。

宣稱繼承[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對於沒有繼承或附庸的頭銜,有繼承資格的子女將獲得強宣稱強宣稱將以弱宣稱的形式繼承給每個有繼承資格的子女。弱宣稱不能繼承,但是如果被用作宣戰理由且戰爭結束後索取者未得到頭銜,則該弱宣稱將變成強宣稱。注意,如果子女已去世,其替代繼承者不能繼承宣稱。Trait bastard.png 私生子,Trait bastard founder.png私生子家族創建者,Trait disinherited.png 被剝奪繼承權和 Trait eunuch.png 閹人不能獲得宣稱。性別法決定了哪些子女可以繼承宣稱:

  • 僅男性/僅女性:僅兒子/女兒繼承宣稱。
  • 男性優先/女性優先/男女平等:子女均繼承宣稱。

信仰的性別態度決定了哪些子女在父母生前擁有潛在宣稱。注意,已去世的子女的替代繼承者也會擁有潛在宣稱,但需要性別符合條件。

  • 男性主導:只有兒子擁有潛在宣稱。
  • 女性主導:只有女兒擁有潛在宣稱。
  • 男女平等:子女均擁有潛在宣稱。

注意[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一些文化會基於革新提早獲得先進的繼承法。
    • 諸侯之桌革新,捷克和斯洛伐克文化的角色可以在任何君權下實行家族年長者繼承制。
    • 基於西哥特法典革新,阿拉貢、巴斯克、加泰羅尼亞和奧克文化的角色可以在任何君權下實行高等分割繼承制與男女平等的繼承法。
  • 如果無領地的角色繼承了公爵及以上等級的頭銜,且未繼承任何實地頭銜(伯爵),則會自動篡奪他們領地內的一個伯爵領,通常會優先選擇主頭銜法理首都。
  • 分割繼承法下,第一繼承人無法被授予本不由其繼承的頭銜。
  • 男爵領沒有合適的繼承人,則由其法理伯爵繼承。城市和神權制下的神殿無法被繼承。
  • 若統治者沒有符合繼承規則的繼承人,則將以領主>封臣>廷臣的優先級繼承
  • 第一繼承人繼承所有金錢和兵士。
  • 誓願者和騎士團成員可以繼承宣稱。
  • 被剝奪繼承權的角色可以繼承來自其他宗族的頭銜。
  • 角色界面中頭銜的顯示順序如下:
    1. 主頭銜排第一位。
    2. 高等級頭銜排在低等級頭銜前。
    3. 相同等級的頭銜根據每個頭銜的持有時間長短來排列,持有時間較長的頭銜排在前面。

提示[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繼承伯爵及更高等級頭銜的子女不會繼承男爵領,除非繼承了其所屬的伯爵領。所以,如果玩家擁有領地首都內的多個男爵領,這些男爵領都會繼承給第一繼承人。如果你的領地首都有至少4個農田或洪泛平原男爵領,這種方法會很有用。這類伯爵領有:倫敦,巴黎,科隆,科爾多瓦,布拉格,羅馬,巴格達和基輔。
  • 可以將年幼子女應得的頭銜事先授予他們,這樣子女們就不會獲得這些頭銜的宣稱,可以減少內亂,而且也會提高子女們與你結盟的意願。子女們是可靠的封臣,對你和第一繼承人的好感度也會更高。
  • 注意領地首都公國的伯爵領,這些伯爵領是最後分割的。如果年幼子女都是公爵或更高的等級,你的第一繼承人就可以確保得到這些領地。該邏輯同樣適用於王國和帝國。
  • 可以將法理外的頭銜授予年幼子女。這樣可以准許他們獨立,增加獲得的宗族威望,即使他們向另一名(不是你的宗族的)領主宣誓效忠。
  • 宗族族長可以花費宗族威望剝奪宗族成員及其子女的繼承權。

參考資料[編輯 | 編輯原始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