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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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Succession''')即[[头衔]]的传承。在头衔的[[角色|当前持有者]][[属性#死亡|去世]]或[[退位]]时触发。头衔的[[继承法]]决定继承顺位,以及已故统治者拥有多个头衔时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头衔。
'''继承'''('''Succession''')即[[头衔]]的传承。在头衔的[[角色|当前持有者]][[属性#死亡|去世]]或[[退位]]时触发。头衔的[[继承法]]决定继承顺位,以及已故统治者拥有多个头衔时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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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
==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
[[法律#性别法|性别法]]决定了哪些孩子可以继承头衔 。[[File:Trait bastard.png|30px]] [[特质#私生子|私生子]]没有继承资格,除非 [[File:Trait legitimized bastard.png|30px]] 被合法化。拥有以下特质的角色也没有继承资格:[[File:Trait bastard founder.png|30px]] 私生子家族创建者、[[File:Trait devoted.png|30px]] 誓愿者、[[File:Trait disinherited.png|30px]] 被剥夺继承权、[[File:Trait eunuch.png|30px]] 阉人、[[File:Trait order member.png|30px]] 骑士团成员以及被认为是罪行的特质。<ref>https://forum.paradoxplaza.com/forum/threads/can-someone-explain-why-the-oldest-daughter-is-not-the-heir-here.1438344/#post-27040630</ref>注意,[[File:Trait devoted.png|30px]]誓愿者和被剥夺继承权的角色,其后代也将被取消继承资格。
*[[法律#性别法|性别法]]决定了哪些孩子可以继承头衔:
性别继承法决定儿子和女儿的继承资格和继承顺序
**仅男性:仅儿子继承头衔。
*仅男性:仅儿子继承头衔。
**仅女性:仅女儿继承头衔。
*仅女性:仅女儿继承头衔。
**男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儿子,女儿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儿子的女儿优先于没有儿子的女儿。
*男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儿子,女儿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儿子的女儿优先于没有儿子的女儿。
**女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女儿,儿子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女儿的儿子优先于没有女儿的儿子。
*女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女儿,儿子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女儿的儿子优先于没有女儿的儿子。
**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都可能继承头衔。
*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都可能继承头衔。
*神权制统治者无法继承头衔
*拥有以下特质者无法继承头衔:()
**[[File:Trait bastard.png|30px]] [[特质#私生子|私生子]]/[[File:Trait bastard founder.png|30px]] 私生子家族创建者
**[[File:Trait disinherited.png|30px]] 被剥夺继承权(宗族内继承)
**[[File:Trait eunuch.png|30px]] 阉人
**[[File:Trait devoted.png|30px]] 修士/修女(获得宣称且子女仍有继承权)
**[[File:Trait order member.png|30px]] 骑士团成员(获得宣称且子女仍有继承权)


== 领地继承法 ==
== 领地继承法 ==
[[法律#领地继承法|领地继承法]]决定 了谁将继承 没有单独 头衔继承法的头衔。
[[法律#领地继承法|领地继承法]]决定没有单独头衔继承法的头衔 的继承


=== 单继承人 ===
=== 单继承人 ===
每个头衔都被同一位亲属继承,以保持领地的完整。
==== 长 继承制 ====
 
==== 长 继承制 ====
 所有头衔都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孩子继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的后代优先于更年幼的子女。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女儿的儿子优先于他们的父母;女性优先则相反。
 所有头衔都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孩子继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的后代优先于更年幼的子女。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女儿的儿子优先于他们的父母;女性优先则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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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所有头衔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家族成员继承。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年轻(相对于年长女性)男性优先于年长女性; 女性优先反 之亦然
 所有头衔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家族成员继承。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年轻(相对于年长女性)男性优先于年长女性;女性优先 则相 反。


=== 多继承人 ===
=== 多继承人 ===
 头衔在有继承 资格 之间 分配, 领地 将分 。如果不 在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则在 血缘关系最远 情况下 ,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亲属继承所有头衔。
==== (常规)分割继承制 ====
# 最年长的子女继承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 头衔
# 所有帝国头衔{{icon|empire}}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 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帝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帝国头衔的所 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帝国头衔的非主 继承 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 所有王国头衔{{icon|kingdom}}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王国头衔''' 最年长 女在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王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王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王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 分配 环节。
# 所有公国头衔{{icon|duchy}}  ,将 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王国+公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 配中优先 。如果 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公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公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公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 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 所有伯爵头衔{{icon|county}}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伯爵头衔'''的最年长子女 分配中优先。
# 所有男爵头衔{{icon|barony}} ,将会被分配至那些拥有他们法理伯爵头衔的继承人。
注意:
* 如果第一继承人的等级在继承前与主头衔相等,则其不会继承领地首都法理所属的最高头衔。
* 如果子女已经去世,但其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会代替其继承。<ref>https://forum.paradoxplaza.com/forum/threads/patch-1-1-is-out-now.1428537/</ref>
* 如果一名继承人持有其他继承人将要继承的头衔内的领地 ,则 同等级的头衔内进行交换。
* 年幼的子女如果继承了比主头衔等级低的头衔,则只会成为第一继承人的封臣。
* 继承前子女持有的头衔也被考虑在内。
* 如果不存在有继承资格 子女 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亲属继承所有头衔。


==== 联盟分割继承制 ====
==== 联盟分割继承制 ====
# 如果持有的法理领地足够多,将创建和主头衔同一等级的新头衔。
 继承 逻辑 与(常规)分割继承制相同, 但会在 继承 前自动创建一切 可以 创建 的头衔。
# 最年长的子女 继承 主头衔、领地首都和 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 所有和主头衔同一等级的头衔,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头衔的最年长子女优先。* 第一继承人之外的子女也可以获得较低等级的法理头衔。如果一位子女继承了和主头衔同一等级的头衔,将获得独立。
# 如果适用,余下的更低一级的所有头衔按照同样方式进行分配。注意,除了第一继承人外,所有以及获得头衔的子女不能再被分配到头衔。如果一位子女继承了低于主头衔等级的头衔,将成为第一继承人的封臣。
# 重复前面的步骤直到所有头衔被分配。
 
:<nowiki>*</nowiki> 公国及更高等级的头衔不影响你获得的伯爵领的数量。
====  (常规)分割继承制 ====
# 最年长的子女继承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 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 所有和主头衔 一等级的头衔,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 拥有最少头衔的最年长子女优先。* 第一 继承 人之外的子女也 可以 获得较低等级 法理 头衔 。如果一位子女继承了和主头衔同一等级的头衔,将获得独立。
# 如果适用,余下的更低一级的所有头衔按照同样方式进行分配。注意,除了第一继承人外,所有以及获得头衔的子女不能再被分配到头衔。如果一位子女继承了低于主头衔等级的头衔,将成为第一继承人的封臣。
# 重复前面的步骤直到所有头衔被分配


:<nowiki>*</nowiki> 公国及更高等级的头衔不影响你获得的伯爵领的数量。
==== 高等分割继承制 ====
==== 高等分割继承制 ====
# 所有子女被分为两组:第一继承人和其他 继承 人。
 继承 逻辑与( 常规 分割继承制 相似 但是在每一步 继承 时第 继承 都会先 继承一 的头衔, 剩余部分再由其他子女 分割。 如果剩余 头衔 数量除 尽,则余 归第一继承人
# 执行 常规 分割继承制, 将其他 继承 人视作
# 其他 继承 人作为 个整体获得 的头衔, 在组内的成员间按照常规的 分割 继承制进行分配
 
:<nowiki>*</nowiki> 公国及更高等级的 头衔不 影响你获得的伯爵领的


=== 举例 ===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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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衔特定继承 ==
== 头衔特定继承 ==
[[法律#头衔继承法|头衔继承法]]可以被指定给单个头衔 —— 除性别法之外, 它们 都是选举继承制的形式。选择受到等级、文化和信仰的限制。
[[法律#头衔继承法|头衔继承法]]可以被指定给单个头衔 除性别法之外, 头衔继承法 都是选举继承制的形式。 头衔继承法的 选择受到等级、文化和信仰的限制。


== 宣称继承 ==
== 宣称继承 ==
[[ 法律# 性别法| 性别法]] 决定了哪些孩 可以 继承宣称。[[File:Trait bastard.png|30px]] 私生子,[[File:Trait bastard founder.png|30px]]私生子家族创建者,[[File:Trait disinherited.png|30px]] 被剥夺继承权和 [[File:Trait eunuch.png|30px]] 阉人不能获得宣称。 对于没有继承或附庸的头衔,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将获得[[ 头衔# 宣称| 强宣称]] 。如果这 统治者持有[[头衔#宣称|强宣称]],每个有 继承 资格的子女将获得[[头衔# 宣称|弱宣称]]。弱宣称不能被索取,但是如果它被用作宣战理由,而战争无条件和平,该宣称将变成强宣称。
对于没有继承或附庸的头衔,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将获得[[头衔#宣称|强宣称]]。[[ 头衔#宣称|强宣称]]将以[[头衔# 宣称| 弱宣称]] 的形式继承给每个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弱宣称不能继承,但是如果被用作宣战理由且战争结束后索取者未得到头衔,则该弱宣称将变成强宣称。注意,如果 女已去世,其替代继承者不能 继承宣称。[[File:Trait bastard.png|30px]] 私生子,[[File:Trait bastard founder.png|30px]]私生子家族创建者,[[File:Trait disinherited.png|30px]] 被剥夺继承权和 [[File:Trait eunuch.png|30px]] 阉人不能获得宣称。[[ 法律# 性别法| 性别法]] 决定了哪 子女可以 继承宣称
 
*仅男性/ 仅女性:仅 儿子/ 女儿继承宣称。
*''' 仅男性 :'''仅儿子继承宣称。
*男性优先/ 女性优先/男女平等 继承宣称。
*''' 仅女性:''' 仅女儿继承宣称。
 
*''' 男性优先 :'''女儿和儿子继承宣称。
*''' 女性优先:''' 儿和儿子 继承宣称。


*''' 男女平等:''' 儿和儿子继承 宣称。
信仰的[[教义#主要教义|性别态度]]决定了哪些子女在父母生前拥有[[头衔#宣称|潜在宣称]]。注意,已去世的子女的替代继承者也会拥有潜在宣称,但需要性别符合条件。
* 男性主导:只有儿子拥有潜在宣称。
* 女性主导:只有女儿拥有潜在宣称。
* 男女平等: 均拥有潜在 宣称。


== 注意 ==
== 注意 ==
* 由于文化创新, 一些文化 可以 提早获得先进的继承法。
* 一些文化 会基于[[革新]] 提早获得先进的继承法。
** 由于 诸侯之桌 文化创 新,捷克 斯洛 文尼亚 文化的角色可以在任何君权 颁布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基[[革新#诸侯之桌| 诸侯之桌]]革 新,捷克 斯洛 伐克 文化的角色可以在任何君权 下实行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阿拉贡、巴斯克、加泰罗尼亚和奥克 西坦 文化的角色 由于他们的西哥特法典文化创新 可以 颁布 高等分割继承制 ; 由于同样的创新,他们还可以在任何君权颁布 男女平等的法
** 基于[[革新#西哥特法典|西哥特法典]]革新, 阿拉贡、巴斯克、加泰罗尼亚和奥克文化的角色可以 在任何君权下实行 高等分割继承制 男女平等的 继承 法。
*如果无领地的角色继承了 一个 头衔, 但是没有 他们将 会自动篡夺他们领地内的一个伯爵领 通常会优先选择法理首都。
* 如果无领地的角色继承了 公爵及以上等级的 头衔, 且未继承任何实 头衔(伯爵) 会自动篡夺他们领地内的一个伯爵领 通常会优先选择 主头衔 法理首都。
* 如果一个角色 继承 了一个公国+,他们也将继承该头衔中的所有 理上的封臣。
* 分割 继承法下, 第一 继承人 无法 被授予 本不由其 继承的头衔。
*在分封继承的情况 下, 除了主要 继承人 之外,任何人都可以 被授予 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所应 继承的头衔。 (即主要继承人只能被授予他所可能继承的头衔)
* 若[[男爵 ]] 没有合适的继承人, 由其法理伯爵继承。城市和[[教义# 权制| 神权制]]下 神殿无法被继承。
* 如果一个继承人已经拥有某个头衔内的 地,他们将比没有头衔的兄弟姐妹优先继承。
* 若统治者没 符合继承规则 的继承人 ,则将以领主>封臣>廷臣 优先级继承
*如果 没有合适的继承人, 男爵领地总是 由其法理 上的 伯爵继承。城市和神 殿(对于具有 神权制 教义 信仰)永远不会传给其持 的继承人 (如果有 话)。
* 第一 继承人 继承 所有金 士。
* 主要 继承人 在角色死亡后获得 所有 的财富/黄 金和士
* 誓愿者 骑士团成员可以继承宣称。
* 具有 誓愿者 骑士团成员 特质的角色仍然 可以 获得 继承宣称。
* 被剥夺继承权的 角色 可以继承 来自其他 宗族的头衔。
*被剥夺继承权的 人物仍然 可以继承宗族 以外的统治者 的头衔。
* 角色界面中头衔的显示顺序如下:
*角色界面中头衔的显示顺序 的决定方式 如下:
*# 主头衔 排第一位
*#主头衔 总是在前面
*# 高等级 在低等级头衔前。
*#高 等级衔在低等级头衔 前。
*# 相同等级的头衔根据每个头衔的 有时间长短来排列, 持有时间较长 的头衔 在前面。
*#相同等级的头衔根据每个头衔的 有时间长短来排列, 最老 的头衔在前面。


== 提示 ==
== 提示 ==
* 在分割 继承 制下 可以 提前 授予子女头衔以 获得他 好感 提高——要知道 封臣 四分之一的正面好感 一半的负面好感都会传递给 第一继承人([[Character#Opinion|前任 好感]]). 作为家主, 你可以用弱牵制修改他们的封建契约
* 继承伯爵及更高等级头衔的子女不会继承男爵领,除非继承了其所属的伯爵领。所以,如果玩家拥有领地首都内的多个男爵领,这些男爵领都会继承给第一 继承 人。如果你的领地首都有至少4个农田或洪泛平原男爵领 这种方法会很有用。这类伯爵领有:伦敦,巴黎,科隆,科尔多瓦,布拉格,罗马,巴格达和基辅。
* 在分割继承制下,尽可能的控制你的 首都 所在的 公国 :只要所有 兄弟姐妹 国及以上头衔 首都所在 公国就可以被 第一继承人 继承 。王国和帝国 也是如此
可以 将年幼子女应得的头衔事先 授予 他们,这样 子女 们就不会获得这些 头衔 的宣称,可 减少内乱,而且也会提高子女们与你结盟的意愿。子女 是可靠 的封臣 ,对你 和第一继承人 好感 度也会更高
*3代之内 ([[Dynasty#Family|extended family]]) 的亲属 可以 要求结盟——这意味着一个被分割 国家可以重新统一为一个联盟
* 注意领地 首都公国的 伯爵领,这些伯爵领是最后分割的。如果年幼子女 爵或更高的等级 的第一继承人 就可以确保得到这些领地 该逻辑同样适用于 王国和帝国。
*9岁以上的角色 可以 被要求宣誓,放弃 他们的 继承资格;甚至已婚的角色也可以被要求 如果 他们是 元老/
* 可以 将法理外 头衔授予年幼子女 这样 可以 准许 他们 独立,增加获得 宗族威望 即使 他们 向另一名(不 你的宗 族的 )领主宣誓效忠
* 你的整个王国和领地 可以 通过以下步骤由你的第一继承人继承:
* 宗族族长 可以 花费宗族威望剥夺宗族成员 其子女 的继承
*#你的领地在你的法理头衔内;
*#除了主头衔外没有任何公国 以上头衔;
*#你 第一 继承 人没有土地;
*#其他的子女都已经是公爵了


== 参考资料 ==
== 参考资料 ==

2024年2月19日 (一) 19:35的最新版本

继承Succession)即头衔的传承。在头衔的当前持有者去世退位时触发。头衔的继承法决定继承顺位,以及已故统治者拥有多个头衔时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头衔。

继承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继承人是指可以继承头衔的角色。将要继承统治者主头衔的继承人是第一继承人。此外,玩家继承人是指玩家在当前角色去世后将会继续扮演的角色。玩家继承人一般是第一继承人,除非第一继承人来自不同宗族。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性别法决定了哪些孩子可以继承头衔:
    • 仅男性:仅儿子继承头衔。
    • 仅女性:仅女儿继承头衔。
    • 男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儿子,女儿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儿子的女儿优先于没有儿子的女儿。
    • 女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女儿,儿子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女儿的儿子优先于没有女儿的儿子。
    • 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都可能继承头衔。
  • 神权制统治者无法继承头衔
  • 拥有以下特质者无法继承头衔:()
    • Trait bastard.png 私生子/Trait bastard founder.png 私生子家族创建者
    • Trait disinherited.png 被剥夺继承权(宗族内继承)
    • Trait eunuch.png 阉人
    • Trait devoted.png 修士/修女(获得宣称且子女仍有继承权)
    • Trait order member.png 骑士团成员(获得宣称且子女仍有继承权)

领地继承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领地继承法决定没有单独头衔继承法的头衔的继承。

单继承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长嗣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所有头衔都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孩子继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的后代优先于更年幼的子女。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女儿的儿子优先于他们的父母;女性优先则相反。

如果没有在世的子孙,头衔将传给父亲(父系婚姻)或者母亲(母系婚姻)。如果父母离世,将按照同样的原则在其后代中寻找继承人。

幼子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所有头衔被最年幼的有继承资格的孩子继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的后代优先于更年长的子女。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女儿的儿子优先于他们的父母;女性优先则相反。

如果没有在世的子孙,头衔将传给父亲(父系婚姻)或者母亲(母系婚姻)。如果父母离世,将按照同样的原则在其后代中寻找继承人。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所有头衔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家族成员继承。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年轻(相对于年长女性)男性优先于年长女性;女性优先则相反。

多继承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常规)分割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 最年长的子女继承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2. 所有帝国头衔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帝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帝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帝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3. 所有王国头衔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王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王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王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王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4. 所有公国头衔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王国+公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公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公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公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5. 所有伯爵头衔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伯爵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分配中优先。
  6. 所有男爵头衔 ,将会被分配至那些拥有他们法理伯爵头衔的继承人。

注意:

  • 如果第一继承人的等级在继承前与主头衔相等,则其不会继承领地首都法理所属的最高头衔。
  • 如果子女已经去世,但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会代替其继承。[1]
  • 如果一名继承人持有其他继承人将要继承的头衔内的领地,则会在同等级的头衔内进行交换。
  • 年幼的子女如果继承了比主头衔等级低的头衔,则只会成为第一继承人的封臣。
  • 继承前子女持有的头衔也被考虑在内。
  • 如果不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则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亲属继承所有头衔。

联盟分割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继承逻辑与(常规)分割继承制相同,但会在继承前自动创建一切可以创建的头衔。

高等分割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继承逻辑与(常规)分割继承制相似,但是在每一步继承时第一继承人都会先继承一半的头衔,剩余部分再由其他子女分割。如果剩余头衔数量除不尽,则余数归第一继承人。

举例[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第一继承人规则[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下面的示意图展示了主头衔的继承顺序。正方形代表男性,圆代表女性。仅显示有效的候选人(忽略性别继承法)。黑色表示已去世。

Succession examples.png

分割规则[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下面的示意图展示了每个头衔分别被四个继承人中哪一位继承。较高等级的头衔在较低等级的头衔之上显示,并且绘出它们的法理关系。王冠表明哪个伯爵领是首都。黑色表示主头衔。

Partition examples.png

头衔特定继承[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头衔继承法可以被指定给单个头衔。除性别法之外,头衔继承法都是选举继承制的形式。头衔继承法的选择受到等级、文化和信仰的限制。

宣称继承[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对于没有继承或附庸的头衔,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将获得强宣称强宣称将以弱宣称的形式继承给每个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弱宣称不能继承,但是如果被用作宣战理由且战争结束后索取者未得到头衔,则该弱宣称将变成强宣称。注意,如果子女已去世,其替代继承者不能继承宣称。Trait bastard.png 私生子,Trait bastard founder.png私生子家族创建者,Trait disinherited.png 被剥夺继承权和 Trait eunuch.png 阉人不能获得宣称。性别法决定了哪些子女可以继承宣称:

  • 仅男性/仅女性:仅儿子/女儿继承宣称。
  • 男性优先/女性优先/男女平等:子女均继承宣称。

信仰的性别态度决定了哪些子女在父母生前拥有潜在宣称。注意,已去世的子女的替代继承者也会拥有潜在宣称,但需要性别符合条件。

  • 男性主导:只有儿子拥有潜在宣称。
  • 女性主导:只有女儿拥有潜在宣称。
  • 男女平等:子女均拥有潜在宣称。

注意[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一些文化会基于革新提早获得先进的继承法。
    • 诸侯之桌革新,捷克和斯洛伐克文化的角色可以在任何君权下实行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基于西哥特法典革新,阿拉贡、巴斯克、加泰罗尼亚和奥克文化的角色可以在任何君权下实行高等分割继承制与男女平等的继承法。
  • 如果无领地的角色继承了公爵及以上等级的头衔,且未继承任何实地头衔(伯爵),则会自动篡夺他们领地内的一个伯爵领,通常会优先选择主头衔法理首都。
  • 分割继承法下,第一继承人无法被授予本不由其继承的头衔。
  • 男爵领没有合适的继承人,则由其法理伯爵继承。城市和神权制下的神殿无法被继承。
  • 若统治者没有符合继承规则的继承人,则将以领主>封臣>廷臣的优先级继承
  • 第一继承人继承所有金钱和兵士。
  • 誓愿者和骑士团成员可以继承宣称。
  • 被剥夺继承权的角色可以继承来自其他宗族的头衔。
  • 角色界面中头衔的显示顺序如下:
    1. 主头衔排第一位。
    2. 高等级头衔排在低等级头衔前。
    3. 相同等级的头衔根据每个头衔的持有时间长短来排列,持有时间较长的头衔排在前面。

提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继承伯爵及更高等级头衔的子女不会继承男爵领,除非继承了其所属的伯爵领。所以,如果玩家拥有领地首都内的多个男爵领,这些男爵领都会继承给第一继承人。如果你的领地首都有至少4个农田或洪泛平原男爵领,这种方法会很有用。这类伯爵领有:伦敦,巴黎,科隆,科尔多瓦,布拉格,罗马,巴格达和基辅。
  • 可以将年幼子女应得的头衔事先授予他们,这样子女们就不会获得这些头衔的宣称,可以减少内乱,而且也会提高子女们与你结盟的意愿。子女们是可靠的封臣,对你和第一继承人的好感度也会更高。
  • 注意领地首都公国的伯爵领,这些伯爵领是最后分割的。如果年幼子女都是公爵或更高的等级,你的第一继承人就可以确保得到这些领地。该逻辑同样适用于王国和帝国。
  • 可以将法理外的头衔授予年幼子女。这样可以准许他们独立,增加获得的宗族威望,即使他们向另一名(不是你的宗族的)领主宣誓效忠。
  • 宗族族长可以花费宗族威望剥夺宗族成员及其子女的继承权。

参考资料[编辑 | 编辑源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