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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Succession''')即[[头衔]]的传承。在头衔的[[角色|当前持有者]][[属性#死亡|去世]]或退位时触发。 | '''继承'''('''Succession''')即[[头衔]]的传承。在头衔的[[角色|当前持有者]][[属性#死亡|去世]]或[[ 退位]] 时触发。头衔的[[继承法]]决定 继承顺位,以及 已故统治者拥有多个头衔 时 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头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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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 | ==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 | ||
[[法律#性别法|性别法]]决定了哪些孩子可以继承头衔 | *[[法律#性别法|性别法]]决定了哪些孩子可以继承头衔: | ||
* | ** 仅男性:仅儿子继承头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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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儿子,女儿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儿子的女儿优先于没有儿子的女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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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地继承法 == | == 领地继承法 == | ||
[[法律#领地继承法|领地继承法]]决定 | [[法律#领地继承法|领地继承法]]决定没有单独头衔继承法的头衔 的继承 。 | ||
=== 单继承人 === | === 单继承人 === | ||
==== 长 嗣 继承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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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头衔都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孩子继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的后代优先于更年幼的子女。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女儿的儿子优先于他们的父母;女性优先则相反。 | 所有头衔都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孩子继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的后代优先于更年幼的子女。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女儿的儿子优先于他们的父母;女性优先则相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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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 ====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 ||
所有头衔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家族成员继承。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年轻(相对于年长女性)男性优先于年长女性; | 所有头衔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家族成员继承。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年轻(相对于年长女性)男性优先于年长女性;女性优先 则相 反。 | ||
=== 多继承人 === | === 多继承人 === | ||
头衔在有继承 | ==== (常规)分割继承制 ==== | ||
# 最年长的子女继承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 头衔 。 | |||
# 所有帝国头衔{{icon|empire}}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 在 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帝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帝国头衔的所 有 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帝国头衔的非主 继承 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 |||
# 所有王国头衔{{icon|kingdom}}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王国头衔''' 的 最年长 子 女在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王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王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王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 分配 环节。 | |||
# 所有公国头衔{{icon|duchy}} ,将 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王国+公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 分 配中优先 。如果 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公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公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公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 不 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 |||
# 所有伯爵头衔{{icon|county}}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伯爵头衔'''的最年长子女 在 分配中优先。 | |||
# 所有男爵头衔{{icon|barony}} ,将会被分配至那些拥有他们法理伯爵头衔的继承人。 | |||
注意: | |||
* 如果第一继承人的等级在继承前与主头衔相等,则其不会继承领地首都法理所属的最高头衔。 | |||
* 如果子女已经去世,但其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 会代替其继承。<ref>https://forum.paradoxplaza.com/forum/threads/patch-1-1-is-out-now.1428537/</ref> | |||
* 如果一名继承人持有其他继承人将要继承的头衔内的领地 ,则 会 在 同等级的头衔内进行交换。 | |||
* 年幼的子女如果继承了比主头衔等级低的头衔,则只会成为第一继承人的封臣。 | |||
* 继承前子女持有的头衔也被考虑在内。 | |||
* 如果不存在有继承资格 的 子女 , 则 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亲属继承所有头衔。 | |||
==== 联盟分割继承制 ==== | ==== 联盟分割继承制 ==== | ||
继承 逻辑 与(常规)分割继承制相同, 但会在 继承 前自动创建一切 可以 创建 的头衔。 | |||
==== 高等分割继承制 ==== | ==== 高等分割继承制 ==== | ||
继承 逻辑与( 常规 ) 分割继承制 相似 , 但是在每一步 继承 时第 一 继承 人 都会先 继承一 半 的头衔, 剩余部分再由其他子女 分割。 如果剩余 头衔 数量除 不 尽,则余 数 归第一继承人 。 | |||
=== 举例 === | === 举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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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衔特定继承 == | == 头衔特定继承 == | ||
[[法律#头衔继承法|头衔继承法]]可以被指定给单个头衔 | [[法律#头衔继承法|头衔继承法]]可以被指定给单个头衔 。 除性别法之外, 头衔继承法 都是选举继承制的形式。 头衔继承法的 选择受到等级、文化和信仰的限制。 | ||
== 宣称继承 == | == 宣称继承 == | ||
[[ | 对于没有继承或附庸的头衔,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将获得[[头衔#宣称|强宣称]]。[[ 头衔#宣称|强宣称]]将以[[头衔# 宣称| 弱宣称]] 的形式继承给每个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弱宣称不能继承,但是如果被用作宣战理由且战争结束后索取者未得到头衔,则该弱宣称将变成强宣称。注意,如果 子 女已去世,其替代继承者不能 继承宣称。[[File:Trait bastard.png|30px]] 私生子,[[File:Trait bastard founder.png|30px]]私生子家族创建者,[[File:Trait disinherited.png|30px]] 被剥夺继承权和 [[File:Trait eunuch.png|30px]] 阉人不能获得宣称。[[ 法律# 性别法| 性别法]] 决定了哪 些 子女可以 继承宣称 : | ||
*仅男性/ 仅女性:仅 儿子/ 女儿继承宣称。 | |||
* | *男性优先/ 女性优先/男女平等 : 子 女 均 继承宣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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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仰的[[教义#主要教义|性别态度]]决定了哪些子女在父母生前拥有[[头衔#宣称|潜在宣称]]。注意,已去世的子女的替代继承者也会拥有潜在宣称,但需要性别符合条件。 | ||
* 男性主导:只有儿子拥有潜在宣称。 | |||
* 女性主导:只有女儿拥有潜在宣称。 | |||
* 男女平等: 子 女 均拥有潜在 宣称。 | |||
== 注意 == | == 注意 == | ||
* | * 一些文化 会基于[[革新]] 提早获得先进的继承法。 | ||
** | ** 基[[革新#诸侯之桌| 诸侯之桌]]革 新,捷克 和 斯洛 伐克 文化的角色可以在任何君权 下实行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 | ||
**阿拉贡、巴斯克、加泰罗尼亚和奥克 | ** 基于[[革新#西哥特法典|西哥特法典]]革新, 阿拉贡、巴斯克、加泰罗尼亚和奥克文化的角色可以 在任何君权下实行 高等分割继承制 与 男女平等的 继承 法。 | ||
*如果无领地的角色继承了 | * 如果无领地的角色继承了 公爵及以上等级的 头衔, 且未继承任何实 地 头衔(伯爵) , 则 会自动篡夺他们领地内的一个伯爵领 , 通常会优先选择 主头衔 法理首都。 | ||
* | * 分割 继承法下, 第一 继承人 无法 被授予 本不由其 继承的头衔。 | ||
* 若[[男爵 领]] 没有合适的继承人, 则 由其法理伯爵继承。城市和[[教义# 神 权制| 神权制]]下 的 神殿无法被继承。 | |||
* | * 若统治者没 有 符合继承规则 的继承人 ,则将以领主>封臣>廷臣 的 优先级继承 | ||
* 第一 继承人 继承 所有金 钱 和 兵 士。 | |||
* | * 誓愿者 和 骑士团成员可以继承宣称。 | ||
* | * 被剥夺继承权的 角色 可以继承 来自其他 宗族的头衔。 | ||
*被剥夺继承权的 | * 角色界面中头衔的显示顺序如下: | ||
*角色界面中头衔的显示顺序 | *# 主头衔 排第一位 。 | ||
*#主头衔 | *# 高等级 头 衔 排 在低等级头衔前。 | ||
*#高 | *# 相同等级的头衔根据每个头衔的 持 有时间长短来排列, 持有时间较长 的头衔 排 在前面。 | ||
*#相同等级的头衔根据每个头衔的 | |||
== 提示 == | == 提示 == | ||
* | * 继承伯爵及更高等级头衔的子女不会继承男爵领,除非继承了其所属的伯爵领。所以,如果玩家拥有领地首都内的多个男爵领,这些男爵领都会继承给第一 继承 人。如果你的领地首都有至少4个农田或洪泛平原男爵领 , 这种方法会很有用。这类伯爵领有:伦敦,巴黎,科隆,科尔多瓦,布拉格,罗马,巴格达和基辅。 | ||
* | * 可以 将年幼子女应得的头衔事先 授予 他们,这样 子女 们就不会获得这些 头衔 的宣称,可 以 减少内乱,而且也会提高子女们与你结盟的意愿。子女 们 是可靠 的封臣 ,对你 和第一继承人 的 好感 度也会更高 。 | ||
* | * 注意领地 首都公国的 伯爵领,这些伯爵领是最后分割的。如果年幼子女 都 是 公 爵或更高的等级 , 你 的第一继承人 就可以确保得到这些领地 。 该逻辑同样适用于 王国和帝国。 | ||
* 可以 将法理外 的 头衔授予年幼子女 。 这样 可以 准许 他们 独立,增加获得 的 宗族威望 , 即使 他们 向另一名(不 是 你的宗 族的 )领主宣誓效忠 。 | |||
* | * 宗族族长 可以 花费宗族威望剥夺宗族成员 及 其子女 的继承 权 。 | ||
== 参考资料 == | == 参考资料 == |
2024年2月19日 (一) 19:35的最新版本
继承(Succession)即头衔的传承。在头衔的当前持有者去世或退位时触发。头衔的继承法决定继承顺位,以及已故统治者拥有多个头衔时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头衔。
继承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继承人是指可以继承头衔的角色。将要继承统治者主头衔的继承人是第一继承人。此外,玩家继承人是指玩家在当前角色去世后将会继续扮演的角色。玩家继承人一般是第一继承人,除非第一继承人来自不同宗族。
有继承资格的子女[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性别法决定了哪些孩子可以继承头衔:
- 仅男性:仅儿子继承头衔。
- 仅女性:仅女儿继承头衔。
- 男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儿子,女儿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儿子的女儿优先于没有儿子的女儿。
- 女性优先:如果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女儿,儿子将不能继承头衔。拥有至少一个女儿的儿子优先于没有女儿的儿子。
- 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都可能继承头衔。
- 神权制统治者无法继承头衔
- 拥有以下特质者无法继承头衔:()
- 私生子/ 私生子家族创建者
- 被剥夺继承权(宗族内继承)
- 阉人
- 修士/修女(获得宣称且子女仍有继承权)
- 骑士团成员(获得宣称且子女仍有继承权)
领地继承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领地继承法决定没有单独头衔继承法的头衔的继承。
单继承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长嗣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所有头衔都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孩子继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的后代优先于更年幼的子女。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女儿的儿子优先于他们的父母;女性优先则相反。
如果没有在世的子孙,头衔将传给父亲(父系婚姻)或者母亲(母系婚姻)。如果父母离世,将按照同样的原则在其后代中寻找继承人。
幼子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所有头衔被最年幼的有继承资格的孩子继承。注意,去世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的后代优先于更年长的子女。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女儿的儿子优先于他们的父母;女性优先则相反。
如果没有在世的子孙,头衔将传给父亲(父系婚姻)或者母亲(母系婚姻)。如果父母离世,将按照同样的原则在其后代中寻找继承人。
家族年长者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所有头衔被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家族成员继承。如果性别法设置为男性优先,年轻(相对于年长女性)男性优先于年长女性;女性优先则相反。
多继承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常规)分割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最年长的子女继承主头衔、领地首都和与之相关的所有直属法理头衔。
- 所有帝国头衔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帝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帝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帝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 所有王国头衔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王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王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王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王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 所有公国头衔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帝国+王国+公国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分配中优先。如果非主要继承人获得了某个公国头衔,他们将被分配该公国头衔的所有法理上的低级头衔。重要的是,这些获得了公国头衔的非主继承人将不会进入下面的分配环节。
- 所有伯爵头衔 ,将按其显示顺序进行分配,拥有最少伯爵头衔的最年长子女在分配中优先。
- 所有男爵头衔 ,将会被分配至那些拥有他们法理伯爵头衔的继承人。
注意:
- 如果第一继承人的等级在继承前与主头衔相等,则其不会继承领地首都法理所属的最高头衔。
- 如果子女已经去世,但其有继承资格的子女会代替其继承。[1]
- 如果一名继承人持有其他继承人将要继承的头衔内的领地,则会在同等级的头衔内进行交换。
- 年幼的子女如果继承了比主头衔等级低的头衔,则只会成为第一继承人的封臣。
- 继承前子女持有的头衔也被考虑在内。
- 如果不存在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则最年长的有继承资格的亲属继承所有头衔。
联盟分割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继承逻辑与(常规)分割继承制相同,但会在继承前自动创建一切可以创建的头衔。
高等分割继承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继承逻辑与(常规)分割继承制相似,但是在每一步继承时第一继承人都会先继承一半的头衔,剩余部分再由其他子女分割。如果剩余头衔数量除不尽,则余数归第一继承人。
举例[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第一继承人规则[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下面的示意图展示了主头衔的继承顺序。正方形代表男性,圆代表女性。仅显示有效的候选人(忽略性别继承法)。黑色表示已去世。
分割规则[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下面的示意图展示了每个头衔分别被四个继承人中哪一位继承。较高等级的头衔在较低等级的头衔之上显示,并且绘出它们的法理关系。王冠表明哪个伯爵领是首都。黑色表示主头衔。
头衔特定继承[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头衔继承法可以被指定给单个头衔。除性别法之外,头衔继承法都是选举继承制的形式。头衔继承法的选择受到等级、文化和信仰的限制。
宣称继承[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对于没有继承或附庸的头衔,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将获得强宣称。强宣称将以弱宣称的形式继承给每个有继承资格的子女。弱宣称不能继承,但是如果被用作宣战理由且战争结束后索取者未得到头衔,则该弱宣称将变成强宣称。注意,如果子女已去世,其替代继承者不能继承宣称。 私生子,私生子家族创建者, 被剥夺继承权和 阉人不能获得宣称。性别法决定了哪些子女可以继承宣称:
- 仅男性/仅女性:仅儿子/女儿继承宣称。
- 男性优先/女性优先/男女平等:子女均继承宣称。
信仰的性别态度决定了哪些子女在父母生前拥有潜在宣称。注意,已去世的子女的替代继承者也会拥有潜在宣称,但需要性别符合条件。
- 男性主导:只有儿子拥有潜在宣称。
- 女性主导:只有女儿拥有潜在宣称。
- 男女平等:子女均拥有潜在宣称。
注意[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一些文化会基于革新提早获得先进的继承法。
- 如果无领地的角色继承了公爵及以上等级的头衔,且未继承任何实地头衔(伯爵),则会自动篡夺他们领地内的一个伯爵领,通常会优先选择主头衔法理首都。
- 分割继承法下,第一继承人无法被授予本不由其继承的头衔。
- 若男爵领没有合适的继承人,则由其法理伯爵继承。城市和神权制下的神殿无法被继承。
- 若统治者没有符合继承规则的继承人,则将以领主>封臣>廷臣的优先级继承
- 第一继承人继承所有金钱和兵士。
- 誓愿者和骑士团成员可以继承宣称。
- 被剥夺继承权的角色可以继承来自其他宗族的头衔。
- 角色界面中头衔的显示顺序如下:
- 主头衔排第一位。
- 高等级头衔排在低等级头衔前。
- 相同等级的头衔根据每个头衔的持有时间长短来排列,持有时间较长的头衔排在前面。
提示[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继承伯爵及更高等级头衔的子女不会继承男爵领,除非继承了其所属的伯爵领。所以,如果玩家拥有领地首都内的多个男爵领,这些男爵领都会继承给第一继承人。如果你的领地首都有至少4个农田或洪泛平原男爵领,这种方法会很有用。这类伯爵领有:伦敦,巴黎,科隆,科尔多瓦,布拉格,罗马,巴格达和基辅。
- 可以将年幼子女应得的头衔事先授予他们,这样子女们就不会获得这些头衔的宣称,可以减少内乱,而且也会提高子女们与你结盟的意愿。子女们是可靠的封臣,对你和第一继承人的好感度也会更高。
- 注意领地首都公国的伯爵领,这些伯爵领是最后分割的。如果年幼子女都是公爵或更高的等级,你的第一继承人就可以确保得到这些领地。该逻辑同样适用于王国和帝国。
- 可以将法理外的头衔授予年幼子女。这样可以准许他们独立,增加获得的宗族威望,即使他们向另一名(不是你的宗族的)领主宣誓效忠。
- 宗族族长可以花费宗族威望剥夺宗族成员及其子女的继承权。